深基坑支护工程监理细则
一、工程概况
(根据具体工程编写)
二、基本要求
1、开工准备工作:
(1)所有深基坑围护工程均需由有资质的设计院进行施工方案及施工图设计,并根据
实际深度确定专家论证的次数,根据论证意见修改符合要求后,由施工方在政府相关部门(苏
州市为市安监站)备案后,方可开始实施;
(2)根据专业分包合同,专监审核进场队伍的施工资质、专项施工方案、进场机械设
备等符合要求后,报总监(总代)审批;
(3)总监(总代)根据基坑围护工程特点,审批与该工程有关的其它分项工程的施工
方案。如土方工程、降水工程、监测方案等;
(4)组织进行施工图设计交底及图纸会审并形成闭合性文件;
(5)按设计或施工要求标高平整场地,清除和搬迁施工区域内地上,地下所有障碍物;
(6)做好防洪、排洪工作保证场地不积水;
(7)设置测量控制网,水准点要求设在不受基坑影响之处;
2、基坑排水:
(1)设置有效的地面截水措施;
(2)基坑内设排水沟,四角或每隔3040m设置直径700800MM集水井。排水沟、
集水井应在基础轮廓线外。排水沟边缘离开坡脚不小于03M,坡度为01~05,并应
比地面低300500MM,集水井比排水沟低0510M,并深于抽水阀深度,井壁应及时加
固,集水井内水及时排出。
3、深井降水:
(1)井管在运输、装卸和堆放时应防止滤网破坏,下入井点孔前,必须逐根检查,
保证滤网完好;
(2)降水设备的管道部件和附件在组装前,必须检查和清洗,并妥善保管;
(3)井孔应垂直,深度符合要求,孔径上下一致;
(4)滤管位置应按要求埋设,严禁将滤管插入土中;
(5)灌填砂料前应把孔内泥浆稀释,灌填高度应满足要求,灌填量不得少于计算值
的95;
(6)轻型井点:
①井点管连接管与集水总管使用前严格清洗;
②井管埋设要求冲孔直径不小于300MM,冲孔深度比滤管低05M,井点管位平砂滤
之间;
③井点管埋设后应检验渗水性能:井点管与孔壁之间填砂滤料时,管口应有泥浆水冒
出或向管内灌水时,能很快渗下方为合格;
④井点管在地面以下05~10M深度内应用粘土填实,以防止漏气;
⑤埋设完毕应检查漏水、漏气、出水是否正常、有无淤塞;
⑥井点使用时应保证连续不断抽水,并有备用电源;
三、监理工作依据:
1、岩石工程勘察报告;
2、《深基坑支护工程全套施工图》及专家论证意见(如有的话)。政府相关部门备案复印件;
3、苏州市建设局
号文;
4、《现行建筑工程施工验收规范》;
f5、《GB502022002建筑地基基础工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