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型农村养老保险试点工作于2009年12月启动,建立了个人缴费、集体补助、政府补贴相结合和社会统筹与个人账户相结合的新型农村养老保险制度,全省先后共有40个县纳入国家试点范围。2011年7月新型农村养老保险在全省范围内铺开,未纳入国家试点范围的县也全部自费启动新农保,率先在全国实现了新农保全覆盖。截至2011年底,全省新农保参保人数达到900万人,289万60岁以上老年人享受到养老待遇,月人均55元。
f2011年6月,辽宁省政府印发了《关于开展城镇居民养老保险工作的实施意见》,并于7月1日在全省范围内全面启动城镇居民养老保险,建立了个人缴费、政府补贴相结合和社会统筹与个人账户相结合的城镇居民养老保险制度。截止2011年底,全省城镇居民养老保险参保人数达到469万人,391万60周岁以上城镇老年居民享受到养老待遇,月人均55元。
(二)城乡医疗保险体系初步形成
辽宁省医疗保险于2001年启动,目前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和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制度已经全面建立。截至2011年底,全省医疗保险参保人数达到2120万人,其中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参保人数1500万人,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参保人数620万人;全省医疗保险当期征缴收入达到246亿元,当期支出2271亿元,节余2813亿元,确保了各项医疗保险待遇按规定及时足额发放。全省各个市均建立了大额医疗费用商业保险、公务员医疗补助、企业职工补充医疗保险,多层次的医疗保险制度已经形成。
辽宁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保险自2004年试点以来,政府医疗补助标准不断提高。2012年政府补贴标准为每人每年不低于240元。截至到2011年末,已经有19715万人参加了新农合保险。2011年全省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保险基金收入达到462亿元,支出374亿元,当年结余88亿元,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保险制度正在不断发展完善。
(三)城乡社会救助网络正在形成
f在城乡社会保障制度不断加强的同时,辽宁省社会救助制度作为社会保障制度的重要补充也在全面建立和加强。目前辽宁省已形成了以城乡低保制度为核心,包括医疗救助、住房援助、教育救助、应急救助、就业帮助等多项制度的多层次、广覆盖的城乡社会救助体系。一个造福辽宁省贫困群体的城乡社会救助网络正在发挥作用,为困难群众排忧解难。最低生活保障是困难群体基本生活的重要来源,可以使低收入群体过上更好的生活。五年前,辽宁省城市最低生活保障水平平均每月只有172元,现在平均标准为355元,城市低保标准翻了一番。五年前,农村最低生活保障标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