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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确发挥网络在反腐倡廉建设中作用
随着互联网时代的到来,网络监督全面介入了反腐倡廉领域,一种新的监督形式也应运而生,这就是网络监督和网络反腐。因其直接、快速、公开、互动等优越特性,网络反腐、网络监督就成为一种时尚,一种畅通诉求的渠道,一种百姓说话的地方,一种公开监督的有效载体,已成为畅达民意、维护权益、鞭挞腐败便捷而有效的手段。如何保证广大群众的参与积极性,有效地推进反腐倡廉工作,笔者就加强网络监督、网络反腐作一些简单的探讨。
一、充分认识网络在反腐倡廉建设中的积极优势
网络监督、网络反腐作为一种新兴的舆论监督形式与传统的舆论监督方式相比,它更直接、更彻底、更真实、更尖锐、更隐蔽、更能保护监督者的合法权益。网络作为反腐倡廉工具和手段,具有以下四个方面的优越性:
1渠道众多通畅,使用方便快捷。目前,现有的写信、上访、电话等监督形式,程序复杂、环节众多,信息回馈缓慢,监督效果大打折扣。但网络以其传播速度快,受众面广,操作便捷等优势,使监督变得更为迅速及时。网民随时随地都可通过网络对各
f种社会问题发表意见,参与监督,整个过程就仅仅是敲敲键盘,动动鼠标,监督信息便可通过网络快速传播到全国乃至世界各地,大大省去了传统监督举报所需的时间和环节。并且,网络特有的互动性,使举报受理机关可通过网络直接与举报者交流互动,有效提高信息反馈速度。办案机关还可通过网络主动出击,快速搜集案件线索,实施“网络监察”。
2监督安全隐蔽,风险大大降低。传统的举报监督,往往需要举报人亲自陈述举报内容、提供证据证言、邮寄举报信件或出面作证,这样举报人的身份就难免会被暴露,容易遭到被举报对象的打击和报复,导致群众不愿监督、不敢监督。若匿名举报,又因联系不便、调查受限、环节繁琐等原因,难以跟进和查实,从而降低了监督效果。网络却因其具有良好的匿名、隐蔽特征,使举报者随时随地都能与办案机关进行“安全”对话,即时交流,并能避除现实中人情因素的干扰,从而很好地保护了监督者的权益,规避了监督风险,扫清了监督障碍。
3监督主体广泛,直接全面。中央政治局委员、上海市委书记俞正声同志曾提到:“网络监督是集中民智的有效渠道”。我国拥有4亿左右庞大的网民群体,他们来自社会各个阶层、各种行业、各个领域,分布广泛。将这一庞大群体中每一个人的监督视野汇聚到一起,就能形成一股极为强大的监督力量,直接全面地监督到监督对象的一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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