举一动、一言一行。
f4信息结果影响巨大,导向有力。胡锦涛总书记在2008年6月考察人民日报社时指出:“互联网已成为思想文化信息的集散地和社会舆论的放大器”。网络凭借其主体的广泛性,信息的共享性,沟通的快捷性及全民参与性,可以在短时间内迅速扩大信息的受众范围,引起人们共同关注,且不受约束,使得网络监督更容易产生强大的舆论压力,形成有力的舆论导向。如“华南虎”和“躲猫猫”事件,动辄数以万计的网民参与,范围遍及全国各地甚至国外。因此,党政机关和党员干部在网络监督所形成的压力面前,不能置若罔闻,更不能加以排斥,而要主动接受网络监督,适应在媒体、网络的关注和监督下开展工作。
二、当前网络监督、网络反腐存在的一些问题和不足
网络监督、网络反腐是一把“双刃剑”,在推进反腐倡廉建设中发挥巨大作用的同时,也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主要体现在:
(一)网络反腐尚缺乏系统的法律支撑。目前,对网上举报、网络监督、网上反腐,没有一个系统的法规和条例来规范,因此,也就没有统一的运作程序、没有统一的工作流程、没有统一的接纳和反馈机制。更为重要的是,目前我国还没有专门的保护网络举报人的法律,一旦举报人受到打击如何处置?同样,如果属于诬告,如何保护被举报人的合法权益,还其清白?虽有些相关的规定散见于各部门法规当中,但缺乏实际可操作性,所以举报人
f遭到打击报复的事情屡有发生,而被举报人被诬告的现象同样也时有发生。
(二)泛滥的“人肉搜索”容易侵犯他人隐私。网络反腐有着传统反腐手段所不可比拟的优势,然而它的弊端也是不容忽视的。其匿名性可保护检举人的权益不受损害,可这个特点也极有可能被某些居心叵测的不法分子加以利用而对他人进行恶意造谣、诽谤。一旦证据与事实不符,不仅浪费相关部门人员的精力及财力,也会打扰到被检举人的生活,损害他们的名誉,但检举人却可逍遥于法律的惩戒之外。即使网民的心态是善意的,他们的目的就是不遗余力地反腐败,可在他们高谈阔论,将某些消息散播得漫天遍野时,在无心之间,他们却伤害了被检举人身边的亲人朋友,并且事实上有很多信息未得到证实便开始在网上泛滥,造成他人无谓的困扰,也会淡薄人们的法律意识
(三)网络信息容易泄露反腐机密,容易打草惊蛇。网络信息容易泄露反腐机密。网络特别是公共网络的最大特点是公开透明,信息容易广泛流传,而有些网民又热衷于在公共网络上举报,但有时效果适得其反。由于网络监督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