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身正存在某些弱点(V)时,风险因素一旦发生,项目所可能遇到的损坏度为C,即风险因素与项目脆弱性的组合则可定义为可能损坏度C,ISOIEC13335定义:C(TV)1,对应可得出可能损坏度系数C0;
(3)确定风险因素对项目的影响系数A;
(4)在确定风险因素影响系数A的基础上,充分考虑不同项目的特殊性、异质性以及不同的项目内外环境,乘以可能损坏度系数C0,有助于客观评估风险因素的实际影响。
第二步,评估风险发生可能性P:PNV
(1)评估项目管理措施失效性N;
(2)当项目存在风险因素时,项目必须在有相应的脆弱性(V)及未采取适当有效的管理措施(N)进行预防处理的条件下,风险因素才会实际发生。因此,风险发生的实际可能性取决于项目脆弱性V、项目管理措施失效性N,即PNV。
第三步,计算风险等级R:RIP,即:R(C0A)(NV)
2、风险当量的参数评估方法
在量化分析中,需要对各风险因素的风险当量公式中所有相关参数进行评价。在本文中,为了确定各风险因素的发生可能性及对项目的影响,必须对风险因素、项目脆弱性、可能破坏度及项目影响度进行评价。大多数定量评估的难点在于依赖于评估者的判断力和直觉,减少主观判断的方法之一就是强制确定法。强制确定法是一种确定重要性系数的方法,又称为两两对比法或一对一对比法,通过两项功能(因素)对比,按重要程度评分,重要的功能或因素得1分,次要的功能得0分,最后确定重要度系数。使用强制确定法进行的每次对比,总会比较出一项风险因素更易发生,得分1,另一项则得分0。将各风险因素得分相加后列于右列,对比的总次数可根据集合理论计算得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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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为对比的总次数,
为风险因素数)。以战略调研阶段为例,风险因素有5项,对比的总次数为10。用每项因素的得分合计除以对比总次数可得得分系数,笔者依赖个人经验进行对比,过程见表21。若按照03为风险因素发生可能性高、02为风险因素发生可能性中、≤02为风险因素发生可能性低的分类,则可得出各风险因素发生的可能性级别。
可见,使用强制确定法帮助我们更客观地对项目所有阶段中各风险因素的级别进行量化判断。同样,我们可以在评估项目其他系数时使用此法。
3、使用强制确定法模拟战略调研阶段风险评估排序
(1)计算风险可能损坏度系数C0
使用强制确定法确定风险因素发生可能性T分类,对应量化标准为:1低:风险因素存在但发生的可能性小;2中:风险因素存在且有一定的发生可能性;3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