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汽铸造有限公司成都铝铸造厂建设项目高压铸造车间标段钢结构工程
专业分包合同
发包方(甲方):
四川万达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承包方(乙方):
吉林华阳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工程名称:一汽铸造有限公司成都铝铸造厂建设项目
高压铸造车间标段钢结构工程
签约日期:
二00一二年
月
日
f施工专业分包合同
发包方(甲方):四川万达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承包方(乙方):吉林华阳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它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工程分包事宜经协商并达成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分包工程概况
11、分包工程名称:一汽铸造有限公司成都铝铸造厂建设项目高压铸造车间标段钢结构工程;12、分包工程地点:成都市龙泉驿区成都经济技术开发区;13、分包工程承包范围:钢结构厂房的钢构件制作安装;14、资金来源:业主自筹。
二、分包方式及内容
21、本工程分包采取乙方包工包料、固定单价、按实际结算的方式。22、工作内容:1)工作内容:包括钢结构主材和辅材、材料制作、材料运输、材料上下车、材料吊装、材料检验检测、材料防腐处理。2)甲方不负责安装协议单价以外产生的其他任何用于工程施工的所有一切费用。3)采用协议固定单价和构件加工量乘积的方式的方式结算。构件工程量以完工后的净工程量为准。4)对于钢结构预埋的锚栓、铁件由乙方完成施工。5)具体单价和数量见后面的工程量清单。23乙方对分包工程承包范围内的各项内容实行工程质量、工期、职业
f健康安全、消防、现场文明施工等责任负责。24、乙方须接受甲方依据该工程执行的有关法律、法规、标准、规范规程进行的监督管理。
三、分包合同工期
31、开工日期:本分包工程开工日期以甲方通知为准。竣工时间:2012年10月10日。32、分包工程网络进度计划以满足业主工程建设总进度为原则,并应满足业主方面在工程施工过程中的变化要求。33、乙方不能按约定的工期完工,应承担工期违约责任,违约金计算方法或额度为:工期每延误一天,罚款5000元,处罚额上限是工程总价的5%,违约金从乙方的工程款中直接扣除。
四、分包合同价款及支付
42分包合同价款金额(人民币):暂定价758247500元大写:柒佰伍拾捌万贰仟肆佰柒拾伍元
41、分包合同价款的确定与调整本合同价款采用固定单价方式确定。甲乙双方结算工程总价按乙方实际施工完成工程量乘以业主招标控制价中分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