档案的保管期限,按其特点可分为永久性和定期性两类。凡是在立档单位会计核算中形成的,记述和反映会计核算的,对工作总结、查考和研究经济活动具有长远利用价值的会计档案,应永久保存。定期保管期限分别为3年、5年、10年、15年、20年、25年6种。会计档案的保管期限,从会计年度终了后的第一天算起,如:2008年度终了日为12月31日,保管期限按2008年元月1日开始计算。
为了全面反映会计档案情况,立档部门应设置“会计档案备查表”(见下表)及时记载会计档案的保存数,借阅数和归档数,做到中心有数、不出差错。
会计档案备查表
单位盖章:
螂总计数
肆凭证档案
袅帐簿档案
肄会计报表其他会计
档案
资料档案
腿年初数
本年增加数
本年减少数
本年年终数
袈借阅档案情况
复制档案情况
归还档案情况
f自用
外调
填报单位负责人:填表人:4.会计档案的销毁(1)会计档案保管期满需要销毁时,由负责档案人员提出销毁意见,会同有关部门共同鉴定、严格审查,编造会计档案销毁清册。(2)会计档案要销毁时,报分管财务副总、总经理批准后销毁。(3)会计档案保管期满,但其中未了结的债权债务的原始凭证,应单独抽出,另行立卷,由负责档案人员保管到结清债权债务时为止;(4)销毁档案前,应按会计档案销毁清册所列的项目逐一清查核对;销毁会计档案时应由档案人员和财务会计部共同监销;会计档案销毁后经办人在“销毁清册”上签章,注明“已销毁”字样和销毁日期,以示负责,同时将监销情况写出面报告一式两份,一份报财务会计部,一份入档案备查。会计档案销毁审批表和会计档案销毁清册的参考格式见下表:会计档案销毁审批表销毁会计档案意见帐簿卷(册)数凭证卷(册)数备注
鉴定单位领导小组负责人(签名)
主管负责人批示(签名)
监销人(签名)
会计档案销毁清册
顺序号类别案卷号案卷题起止日页
名
期
数
年月日年月日年月日
保管期已保管备注
限
期限
f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