沙沟中心小学2014年消防安全工作目标管理责任书
为认真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和《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消防工作的意见》、《宁夏回族自治区消防安全责任制实施办法》,努力提高广大师生消防安全意识和中小学抵御火灾的能力,最大限度预防和减少火灾危害,确保全乡教育事业的稳步发展和全体师生的生命财产安全,现根据教育体育局《2014年学校消防工作目标管理责任书》的内容,特制定本责任书。一、学校要明确学校校长为消防安全第一责任人,对本学校的消防安全负直接领导责任。二、建立健全学校消防安全工作制度,成立校长为组长,相关人员为成员的消防安全领导小组,定期分析本学校的消防工作形势,部署阶段性和重大节日以及寒、暑假期间的防火工作,全年研究和部署防火工作会议不少于两次。三、学校与班主任课任教师要层层签订防火责任书,把火灾预防、消防宣传、火灾隐患整改、经费投入、消防设施建设等具体措施落到实处。四、各小学、要认真贯彻执行《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牢固树立消防工作的主体意识,实行责任自负,隐患自除,逐步推进消防工作社会化。
f五、坚持每年“元旦”、“春节”、“五一”、“十一”等重大节日前的消防宣传工作和寒、暑假期间的消防安全检查,要积极参加消防安全培训,要将消防常识教育纳入学校教育之中,每学期至少开展一次消防常识专题教育,九月份,每个学校都要组织全体师生开展一次火灾事故自救自护演练活动。六、要定期组织防火安全检查,重点做好冬、春季取暖、用电设备及线路、功能室、实验室易燃易爆药品管理等方面的检查,督促落实火灾隐患整改、经费投入、消防设施建设、消防器材的购置维修及奖罚等具体任务措施,杜绝火灾事故的发生,为学校的消防安全提供必要的经费和组织保障。七、根据县火灾隐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实施方案,每年4月至5月份为各学校消防安全自查与整改阶段,对排查出的问题要采取强有力措施进行限期整改。八、中心校将适时组织对各小学消防工作和措施落实情况进行抽查,凡经考核评比不达标或发生重特大火灾事故的学校,不予评选各类先进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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