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生产目标考核奖惩制度和员工安全行为激励机制
安全生产目标考核奖惩制度
为了认真贯彻实施《安全生产法》,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进一步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强化公司全体员工的安全意识和责任意识,切实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实施,落实各项安全防范措施,防止和减少各类事故、遏制重大、特大事故的发生,以保障员工的生命安全公司财产,为公司跨越式发展创造良好的安全环境,特制定本制度。
一、考核
1、生产安全事故控制:全年无死亡事故,年重大伤亡事故率小于1‰;
2、责任落实到个人,各部门、各类工种自觉遵守安全生产责任制;
3、新员工、调换岗位员工安全教育培训率100;4、员工能自觉遵守公司安全作业规定,正确使用劳动保护用品;5、员工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违章操作和违章作业记录次数达标的,无发生违章操作和违章作业记录的;6、对外包队人员的考核,实行公司统一标准,另外记录在册;7、其他事项参考公司安全生产考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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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二、奖励
1、全年无人身死亡事故,表彰奖励安全生产、安全监督管理中做出突出贡献的有关部门和人员,可给予600元以上的奖励。
2、发生重大事故及时采取果断措施防止事故发生或事件扩大使矿井转危为安或发生事故后为挽救员工生命和企业财产做出显著贡献的人员,酌情可给予800元至2000元的奖励。
3、在推行安全、预防人身伤害事故和职业病改善劳动条件和企业安全方面有创新或改进技术工艺提出合理化建议并取得显著成效的;纠正违章制止冒险作业,在年度安全生产工作中做出优异成绩的个人经公司领导批准给予300元至500元的奖励。
4、凡用于安全、消防的各项奖励金额应专款专用根据员工对安全生产工作的责任或贡献大小分别给予奖励不得平均发放。
5、举报私藏、私拿雷管、炸药者,经查实,给予举报者20000元奖励,并保密;举报私拿工具、电缆、钢材及各种生产物资者,经查实,给予举报者相关物资的20倍奖励。
6、凡被国家、省、市等上级部门授予安全生产先进个人的给予500元至1000元的奖励。
7、年终总结时,集体违章作业、违章操作记录达到“年终奖”评定标准的,给予1000元至2000元奖励。
三、奖励程序
1、安全生产先进班组和个人,由安全队长汇总材料上报部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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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经安全生产部领导小组讨论,经审核后汇报公司。2、先进部门、科室由安全生产部提出意见,交公司领导小组讨
论,审核通过。3、对1、有关人员和班组的奖励,有安全生产部提出,经上级
审查,报公司领导小组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