费的财务管理原则,并在《规则》的相关章节中体现了降低行政成本,提高资金使用效益的要求。
二是反映财政改革成果,体现财政改革方向。坚持《规则》与财政改革要求相适应的原则,结合行政单位财务管理的实际,把部门预算、国库集中收付制度、政府采购、非税收入管理、政府收支分类等一系列财政改革的成果,吸纳、体现到《规则》中来,使行政单位财务制度能够与时俱进,更加符合各项财政改革的要求。
三是保持原有框架体系,充实完善相关内容。1998年颁布的《行政单位财务规则》的框架体系基本符合行政单位财务管理需要,并且大部分规定现在仍然适用。因此,这次修
f订基本保持原《规则》的框架体系不变,只对与财政改革和管理要求不相适应的有关内容进行了修订和完善。
三、《规则》修订的主要内容
修订后的《规则》较原规则增加了十四条,修订内容主要包括:一是将《规则》的适用范围扩大到行政单位所有的财务活动,而不仅限于行政经费。二是修改了行政单位的预算管理办法,将“结余留用”改为“结转和结余按规定使用”,并增加了决算管理的内容。在第二章预算管理中增加了决算的编制、管理的内容。三是规范了行政单位收入管理。删除了预算外资金收入管理的内容,明确行政单位的收入包括财政拨款收入和其他收入;增加了收入管理的有关要求,明确行政单位的各项收入应当全部纳入单位预算,统一核算管理。四是规范了行政单位支出管理。规范了行政单位支出的分类,将行政单位支出范围修改为“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强化了支出管理要求。增加了部门预算、国库集中支付、政府采购、绩效管理、票据管理等改革的相关规定。
五是规范了行政单位资产管理,在资产分类中增加了“在建工程”和“无形资产”,在流动资产分类中增加了“零余额账户用款额度”、“应收及暂付款项”和“存货”;修改
f了固定资产的分类,提高了固定资产的单位价值标准;严格资产配置、使用和处置管理等。
六在行政单位财务管理中引入负债概念。
七是充实了行政单位财务监督内容。此外,还对行政单位财务管理的基本原则、主要任务、财务分析的内容和指标等进行了修订。
一如何理解行政单位负债概念
行政单位依法取得,应当上交财政的罚没收入、行政事业性收费、政府性基金、国有资产处置和出租出借收入,在业务活动中与其他单位或个人发生的预收、代管等待结算款项,以及因购买材料、物资或接收劳务而应付给供应单位或个人的款项等,都属于行政单位负债的范畴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