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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指行政主体根据行政对方的申请,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通过颁发许可证、执照或批准、登记、认可等方式,允许其从事某项活动,行使某项权利,获得某种资格和能力的具体行政行为。43行政许可的实施主体:行使行政许可权并且承担相应责任的行政主体。44代执行:指行政强制执行机关或者第三人代替义务人履行法定义务,并向义务人征收必要费用的强制执行措施。45执行罚:指行政强制执行机关对拒不履行不作为义务或不可替代的作为义务的义务主体,科以金钱给付义务,以促使其履行义务的强制执行措施。46行政强制:指行政主体为实现一定的行政目的,保障行政管理的顺利进行,对行政相对方的人身及财产自由等采取的强制性的具体行政行为的总称。47行政强制执行:指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拒不履行行政法上的义务,行政机关或人民法院依法采取强制措施,迫使其履行义务的具体行政行为。48间接强制执行:指行政住体通过间接手段迫使义务人履行其当履行的法定义务或者达到与履行义务相同状态的行政强制措施。49直接强制执行:指义务人拒不履行其应履行的义务时,行政强制执行机关对其人身或财产施以强制力,直接强制义务人履行义务,或通过强制手段达到与义务人履行义务相同状态的一种强制执行措施。50即时强制:指因情况紧急,为了达到预期的行政目的,行政主体不以相对方不履行义务的前提,即对相对方的人身自由和财产予以强制的活动或制度。51行政合同:指行政主体之间,行政主体与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之间,为了实现行政管理的目的,依双方意思表示一致,而确立、变更或消灭相互权利与义务的协议。52行政合同的变更:行政主体对于现有的合同主体、客体或者内容所作出的相应的修改、限制的活动。53行政合同的解除:在合同尚未履行或者完全履行的情况下,作为当事人提前结束合同中的权利义务的活动。54行政指导:指行政机关在其所管辖的事务范围内,根据国家的法律、法规和政策,针对特定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采取非强制的手段作出的,旨在引导行政相对人自顾采取一定的作为或不作为,以实现一定的行政目的、主动的管理行为。55行政处罚:指行政主体对违反行政法律规范的公民、法人或其它组织给予制裁的具体行政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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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56申诫罚:是指行政主体对违反行政法律规范的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精神上的谴责和警戒。57人身罚:指特定行政主体限制和剥夺违法行为人的人身自由的处罚形式。58行为罚:指行政主体限制或剥夺违法行为人特定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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