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电大《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期末考试复习
资料名词解释169条汇编
1行政法:是指调整行政权被行使过程中所产生的社会关系以及对行政权进行规范和控制的法律规范的总称。2行政法律事实:是指由行政法法律规范所规定的能够引起行政法律关系发生,变更或消灭的客观事实。3行政法的法源:是指行政法的外部表现形式。4行政法律关系:是指为行政法所调整和规定的,具有行政法上权利与义务内容的各种社会关系。5行政法律关系主体:即行政法律关系当事人,也称行政法主体或行政法律主体,是指参加行政法律关系享有权利、承担义务的所有当事人。6行政法律关系的客体:指行政法律关系当事人权利、义务所指向的对象。包括物、行为和精神财富。7行政法律关系内容:指权利义务。8行政法律关系变更:指行政法律关系要素的变更。9行政机关:是指依照宪法和有关法律的规定,行使国家权力、组织管理国家行政事务的机关。10司法机关的救济:也就是行政诉讼,是指作为审判机关的人民法院接受行政管理相对方的诉讼请求,依照法定的审判职权和诉讼程序,通过处理和裁决行政争议,纠正行政违法,维护相对方的合法权益,监督行政主体的行政活动。11行政主体:指享有国家行政权力,能以自己的名义从事行政管理活动,并独立承担由此产生的法律责任的组织。12行政职权:是国家行政权的表现形式,是行政主体实施国家行政管理活动的权能。行政职权只能由行政主体来行使,行政管理相对方不享有行政职权。13行政职责:指行政主体在行使职权过程中,必须承担的法定义务。14国家行政机关:自一个国家的统治阶级根据其统治意志,依照选法和有关法律的规定,行使国家权力、组织管理国家行政事务的机关。15国家行政机关的结构:国家行政机关各个要素的排列组合的方式。16首长制:凡政府组织法定的最高行政决策权责都赋予一人承担的制度。17委员会制:委员会议集体决定并承担的制度。18层次制:又叫层级制、分级制,指政府组织纵向分为若干层次,每个层次所管业务性质相同,各对其上层负责,但其管辖范围随层级下降而缩小。19职能制:又叫分职制,指政府组织平行划分为若干部门,每个部门所管业务内容不同,但范围大体相同。20公务员:指在各级国家机关中依法行使国家权力,执行国家公务,除工勤人员以外的工作人员。(是指依法履行公职、纳入国家行政编制、由国家财政负担工资福利的工作人员。)21行政职务关系:是指公务员基于其行政职务而与行政机关之间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