仁怀市合马小学教育教学成果奖励办法仁怀市合马小学教育教学成果奖励办法
(2011年11月修订)为了使我镇教育教学管理质量能稳步提升,根据绩效工资改革的相关要求,结合我镇实际情况,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制订我镇教育教学成果奖励实施办法,请各校认真贯彻实施。一、奖惩范围:奖惩范围:合马小学辖区内学校所有正式任课教师。(市招教师和代课教师按原办法合小教字【2008】31号文件执行)二、奖励分类:奖励分类:奖励分教学质量奖和科研成果奖。三、教育教学质量评价方式:教育教学质量评价方式:质量评价方式(一)、小学:1、统考科目以考试成绩作为主要评价依据,教学成绩除一年级和三年级科学上学期外,其余年级各科成绩以上学期期末学科素质测试各年级全镇平均分为基准分。2、非统考科目采用考核评价方式,学年度分类推荐到市级表彰(数量根据市教育分配名额取前几名)。(二)、初中:共群附中学科奖励参照小学非统考科执行。四、教学质量评价奖励办法。教学质量评价奖励办法。奖励办法(一)、主要以学科提高率和平均分为依据,提高率(ABC)÷D×100100。(其中A代表乡镇上年学科平均分,B代表乡镇今年学科平均分,C代表教师个人今年学科平均分,D代表上学年本班学科平均分)人以下的,以平均分和提高率为计算奖惩分和提高率为计算奖(二)班级人数在20人以下的,以平均分和提高率为计算奖惩、班级人数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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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依据。村校学科成绩低于全镇该科平均分20分的,两片区中心校学依据科成绩低于全镇该科平均分15分的任课教师,履职考核教学成果直扣20分。1、当年学科平均在40分以上,分以上,按提高率计算教学成果考核分教学成果考核分,按提高率计算教学成果考核分下降5个百点内不扣分。教师所任教科目学年末在全市统考中,B、C类学校排后三名、D类学校排后五者,履职考核教学成果直扣20分。按提高率计算教学成绩考核分:①、上年平均分在40分以下,每下降一个百分点履职考核教学成果扣2分。②、上年平均分在40分以上,50分以下,每下降一个百分点履职考核教学成果扣15分。③、上年平均分在50分以上,60分以下者,每上升一个百分点奖20元,下降一个百分点履职考核教学成果扣15分。④、上年平均分在60分以上,每下降一个百分点履职考核教学成果扣1分。2、年平均在40分以下,当分以下,提高率下降一个百分点履职考核教学提高率下降一个百分点履职考核教学成果扣4分。(三)班级人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