革方案科学、合理,可操作性强;4.预期成果显著,示范、辐射作用强;5.改革周期一般为4年。四、申报条件1.高校正在开设的、经教育部审核或备案的工学门类专业可申报,专业方向不得申报;2.已有三届(含)以上毕业生;3.有稳定的合作企业;4.专业负责人为本校专职教师,具有教授职称;5有结构合理、相对稳定的教学团队;6.经教育部批准实施卓越工程师教育培养计划的本科专业可优先申报;7.已立项建设的2011年度辽宁省普通高等学校综合改革试点专业不再申报。五、申报数量参与教育部卓越工程师教育培养计划、承担省教育体制改革试点项目和省首批工程实践1.教育中心建设项目的高校每校23个;2.其他高校每校12个。六、申报时间与材料(附1请各校务必于5月9日前将《工程人才培养模式改革试点专业工作联系人信息表》件3)电子版报送至电子邮箱:gjc86896698163com,我厅将于5月11日将各校网络申报用户名和密码告知各校联系人。(2请各校务必于5月14日-18日登录“辽宁本科教学网”wwwup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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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管理”平台,填报以下材料,逾期视为自动放弃。1.学校正式推荐公文,制作成PDF或JPG格式;2.专业基本情况简表(附件1);3.辽宁省普通高等学校本科工程人才培养模式改革试点专业申请表(附件2);4专业人才培养方案。七、联系人与联系电话联系人:辽宁省教育厅高等教育处王娟、张越、李黎;
联系电话:024、86906109。附件1专业基本情况简表2辽宁省普通高等学校本科工程人才培养模式改革试点专业申请表3工程人才培养模式改革试点专业工作联系人信息表二○一二年四月二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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