丹东一中运动员管理办法丹东一中运动员管理办法
为加强运动员管理,保证运动员健康成长,维护学校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根据《中学生日常行为规范》、丹东市体育特长生诚信承诺书和丹东一中学生违纪处罚条例,结合运动员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一、身份确认1、体育特长生从入学时起,即自动取得运动员身份。2、非特招运动员,经教练员推荐,被确认为有运动员潜质,经主管校长、主管主任批准后方可确认。二、参赛资格1、参加市级以上各类比赛的运动员须经主教练确定名单,主管校长、主管主任审批。2、没有运动员身份,不可参加市级以上各类比赛。三、训练时间1、按时参加训练,不迟到、不早退。2、没有特殊理由,不准到校外训练。四、违纪处罚1、迟到、早退、无故旷课、不参加训练者。、迟到、早退、无故旷课、不参加训练者。(1)迟到、早退和旷课3次以下、违纪扣分达到3分以下者,由班主任、教练员做批评教育工作并令其纠正。不接受教育,经常迟到、早退或旷课累计达3次或违纪扣分达到3分,学校将视情节给予停训1周1个月,并处以警告记过处分。迟到、早退或旷课累计达10次或违纪扣分达到10分,学校将视情节给予停训1个月以上,并处以记大过留校查看处分。累计违纪扣分达到10分以上给予清退该生学籍处分。(2)无故不参加训练,累计达到10次以上者将给予清退该生学籍处分。(3)严格执行丹东市教育局的规定,“已被录取的公费体育特长生,没按学校规定时间参加训练和比赛,招收学校可清退该生学籍或按择校生收取择校费”。2、严禁吸烟、喝酒,违反者将给予开除学籍处分。3、严禁进入网吧、电子游戏室、台球厅以及其他营业性场所。初次违者由班主任、教练员对其批评教育。2次以上者学校将视情节给予停训1周1个月,并处以警告记过处分。5次以上者将给予留校查看开除学籍处分。
f4、课堂、自习课讲话、睡觉、看课外书、扰乱课堂秩序,无故不上自习课、晚自习课者:初次违者由班主任、教练员对其批评教育。不接受教育,违纪扣分达到3分学校将视情节给予停训1周1个月,并处以警告记过处分。5、顶撞老师,不接受教育者:(1)视情节给予停训1周1个月,并处以警告记过处分。情节严重者将给予开除学籍处分。(2)打架者,将给予停训3个月,并处以留校查看开除学籍处分。6、严禁异性间交往过密,谈情说爱。初次发现,班主任、教练员要对其批评教育。不接受批评教育者,视情节学校将给予停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