死缓刑罚的执行有了重大修改。修正案将死缓期两年满后的有期徒刑的执行期的直接改为25年,而没有规定相应的减刑幅度,加重了对死缓犯的处罚。并且对累犯和严重暴力性犯罪的判刑处罚,可以由人民法院限制对其减刑的幅度和间隔时间的长短。五、将刑法第六十三条第一款修改为:“犯罪分子具有本法规定的减轻处罚将刑法第六十三条第一款修改为:犯罪分子具有本法规定的减轻处罚减轻情节的,应当在法定刑以下判处刑罚本法规定有数个量刑幅度判处刑罚;数个量刑幅度的应当在法情节的,应当在法定刑以下判处刑罚;本法规定有数个量刑幅度的,应当在法定量刑幅度的下一个量刑幅度内判处刑罚判处刑罚。定量刑幅度的下一个量刑幅度内判处刑罚。”【新旧对比】第六十三条犯罪分子具有本法规定的减轻处罚情节的,应当在法定刑以下判处刑罚。犯罪分子虽然不具有本法规定的减轻处罚情节,但是根据案件的特殊情况,经最高人民法院核准,也可以在法定刑以下判处刑罚。【法条解析】该条是对减轻处罚计算规定的完善。修正案增加了在数罪并罚的情形下减轻处罚的规定,明确了的量刑幅度应在“在法定量刑幅度的下一个量刑幅度内”。将刑法第六十五条第一款修改为: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犯罪六、将刑法第六十五条第一款修改为:“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犯罪分子,刑罚执行完毕或者赦免以后,五年以内再犯应当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分子,刑罚执行完毕或者赦免以后,在五年以内再犯应当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执行完毕或者赦免以后再犯应当判处有期徒刑以上罚之罪的,累犯,应当从重处罚但是过失犯罪不满十八周岁的人犯罪的从重处罚,过失犯罪和罚之罪的,是累犯,应当从重处罚,但是过失犯罪和不满十八周岁的人犯罪的除外。除外。”【新旧对比】第六十五条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犯罪分子,刑罚执行完毕或者赦免以后,在五年以内再犯应当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之罪的,是累犯,应当从重处罚,但是过失犯罪除外。前款规定的期限,对于被假释的犯罪分子,从假释期满之日起计算。【法条解析】该条增加了对累犯的除外规定。在原刑法规定五年内再犯过失犯罪的不是累犯的基础上,增加了“不满十八周岁的人犯罪”也除外,即未成年人判处有期徒刑后,5年内无论是过失犯罪还是故意犯罪,都不认定为累犯,不应从重处罚。体现了修正案对未成年人罪犯的体恤和保护。七、将刑法第六十六条修改为:“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动犯罪、黑社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