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体机关是公安机关,而不是判刑的法院或是相关的社区,处罚的依据是《治安管理处罚法》。三、在刑法第四十九条中增加一款作为第二款:“审判的时候已满七十五周在刑法第四十九条中增加一款作为第二款:岁的人,不适用死刑,但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死亡的除外。岁的人,不适用死刑,但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死亡的除外。”【新旧对比】第四十九条犯罪的时候不满十八周岁的人和审判的时候怀孕的妇女,不适用死刑。【法条解析】该条是对死刑适用对象限制规定的完善。原刑法规定了未成年人和怀孕的妇女不适用死刑,在此基础上,修正案增加了新的对象“审判的时候已满75周岁”的人原则上也不适用死刑。注意“但书”的规定,“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死亡的除外”,“致人死亡”可以是过失犯罪也可以是故意犯罪,定罪的罪名可能有多种,不要狭隘的理解只有“故意杀人”罪一种。同时要注意此处的75周岁是指“审判时”的年龄,而并非犯罪时的年龄,“审判时”应作扩大解释,包括整个刑事诉讼过程。
f将刑法第五十条修改为:判处死刑缓期执行死刑缓期执行的在死刑缓期执行期间,四、将刑法第五十条修改为:判处死刑缓期执行的,在死刑缓期执行期间,“如果没有故意犯罪,二年期满以后,减为无期徒刑;如果确有重大立功表现,如果没有故意犯罪,二年期满以后,减为无期徒刑;如果确有重大立功表现,故意犯罪无期徒刑重大立功表现二年期满以后,减为二十五年有期徒刑;如果故意犯罪,查证属实的,二十五年有期徒刑二年期满以后,减为二十五年有期徒刑;如果故意犯罪,查证属实的,由最高人民法院核准,执行死刑。人民法院核准,执行死刑。对被判处死刑缓期执行的累犯以及因故意杀人、强奸、抢劫、绑架、“对被判处死刑缓期执行的累犯以及因故意杀人、强奸、抢劫、绑架、放爆炸、投放危险物质或者有组织的暴力性犯罪被判处死刑缓期执行的犯罪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或者有组织的暴力性犯罪被判处死刑缓期执行的犯罪分子,人民法院根据犯罪情节等情况可以同时决定对其限制减刑可以同时决定对其限制减刑。分子,人民法院根据犯罪情节等情况可以同时决定对其限制减刑。”【新旧对比】第五十条判处死刑缓期执行的,在死刑缓期执行期间,如果没有故意犯罪,二年期满以后,减为无期徒刑;如果确有重大立功表现,二年期满以后,减为十五年以上二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如果故意犯罪,查证属实的,由最高人民法院核准,执行死刑【法条解析】该条对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