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外派车辆管理使用规定
一、适用范围
车型:车牌:
车辆所属:
二、规定细则
(一)车辆管理规定
1、车辆使用部门负责人为车辆安全、使用第一责任人。
2、车辆用于外出办理公务、商务接待等公司事务,严禁公车私用或做
其它用途。
3、使用部门负责人负责建立《用车登记表》详细记录出车情况,每月5
日前提交综合部审核存档。
4、使用部门负责人负责指定车辆驾驶人,驾驶人需具备真实、有效相
关驾驶证件,严禁无证驾驶、超载、超速、酒驾、醉驾等违法行为,任何驾
驶人不得擅自配制车辆钥匙,否则因此发生的一切后果由使用部门负责人及
驾驶人承担连带责任。
5、车辆应保持完好,运行正常,达到以下标准:
(1)车辆外观保持清洁,车辆内保持清洁、整齐,无异味。
(2)车辆各部件、操控系统完好,操作灵敏有效。各种设备及工具齐
全有效,无锈蚀损坏。
6、车辆仅限于在XX地点内使用,如有特殊情况需出市必须提前提交“用
车申请”并报综合部备案,否则由车辆使用人自行承担使用期间发生的一切
费用及责任。
(二)车辆保养及维修
1、车辆保养:车辆保养分为日常保养和定期保养。
(1)日常保养:使用部门负责人为日常保养责任人。日常保养包括出
车前、途中检查和回场后的保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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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2)定期保养:正常保养每次达到5000公里,根据车辆技术标准及机械状况进行一、二级保养,由使用部门负责人负责联系定期保养相关事宜。
2、车辆维修(1)车辆维修由使用部门负责人通过“审批”功能“车辆维修申请”模块发起申请,综合部主任、总经理审批,抄送综合部。3000元以上须报总裁批准后,方可进行维修。(2)未按本规定程序审批,私自送厂修理的,公司有权拒付修车费用,该费用由使用部门负责人及责任司机承担连带赔偿责任。(3)由于责任司机驾驶、保养不当造成的机件损坏和车身剐蹭等,责任司机本人照价赔偿;(4)所有车辆维修,都应在公司指定的维修厂进行(紧急情况必须采取临时维修措施的,参照本条第(1)款流程审批)。(三)油料使用规定1、车辆加油使用公司加油卡。2、车辆每次用油须详细填写《车辆加油登记表》(附件2),每月5日前提交综合部审阅存档。3、严禁用公司油卡、油票为非油卡登记车辆和非公司车辆加油,一经发现按实际加油金额的5倍赔偿,并对当事人作出内部处罚。(四)事故责任及处理公司车辆因事故受损时,按下列原则处理:1、全部责任在对方的,由我方出险司机向对方追偿。2、因公务出车发生事故的,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