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床用血管理制度
为提高我院临床用血管理水平,保障临床用血安全,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献血法》、《医疗机构临床用血
管理办法》、《临床输血技术规范》等规定,结合我院
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1、成立临床输血管理委员会,由医院领导、医务科、
护理部、检验科及相关科室负责人组成,每年至少召开
二次临床输血管理委员会会议。其主要职责:
(1)贯彻落实国家、地方有关临床用血的法律、法
规及行业规章制度;
(2)制定医院临床用血的规
范和制度,逐步实现输血全过程质量管理;
(3)
开展临床合理用血、科学用血的培训和教育,指导临床
正确应用成熟的临床输血技术和血液保护技术,保障医
疗安全和患者健康;
(4)加强临床用血管理,协调处理医院临床用血工作
的重大问题。
2、检验科在医院及临床输血管理委员会的领导下开
展工作,负责临床用血管理的具体业务。其主要职责:
(1)血液收发和交叉配血职能;
(2)临床用血计划的申报;
f(3)配合职能部门对临床用血制度执行情况进行检查;
(4)负责临床用血的技术指导和技术实施,确保科学、合理用血措施的执行,保障临床用血规范;
(5)参与临床有关疾病的诊断、治疗。3、临床用血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指定的血站供给,不得私自组织血源、采集血液及单采血浆。4、加强临床医师输血知识的教育培训,促进医院规范、合理、节约用血,杜绝血液浪费和滥用,依照《医疗机构临床用血管理办法》、《临床输血技术规范》要求严格掌握输血适应证,控制2U及2U以下的输血,杜绝输“安慰血”、“营养血”;医院应积极推行成分输血,成分输血比例应达到卫生部规定的要求。5、临床医师应严格执行《医疗机构临床用血管理办法》和《临床输血技术规范》,做到规范用血、合理用血,节约用血和安全输血;输血申请由经治医师填写《输血申请单》,按要求填写完整,标明输血适应证,上级医师核准签字,交检验科备血。6、临床用血前,经治医师应根据《临床输血技术规范》要求对患者进行输血相关传染性指标检测,对符合输血指征的应当向患者或其家属告知输血目的、可能发生的输血反应和经血液途径感染疾病的可能性,由医患双方
f共同签署《输血治疗同意书》。对无家属签字的无自主意识患者的紧急输血,应报医院医务科或主管领导同意、备案,并记入病历。
7、加强对检验科输血内部质量的管理;建立健全检验科输血各项规章制度和检测项目标准操作程序,并确保制度及操作规程的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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