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内,根据监理要求编制完成“工程变更申报审批单”和“索赔意向申请书”,报项目部领导审查(对重大、重要或有争议的项目,可组织项目部进行评审),批准同意后发送监理、业主审核批复。4、计划部将“工程变更和索赔意向申请书”报送监理后,随时掌握监理审核情况,及时将反馈信息报告项目部领导,对监理需要补充或解释或重报的事件及时督促各部门补充或提交相关资料,并根据领导批示或重新编制后报出。5、工程变更索赔事件成功后,监理、业主下达的变更令和索赔确认函由计划部及时分别存档,并报项目部领导阅知后关闭该项变更索赔事件。第十二条工程变更申报审批时限
1、施工方及时向监理提交《工程变更及索赔补偿审批表》及附件,包括变更设计图、变更原因和工期安排。若要引起费用变更则需同时提交《工程变更量、价增减审批表》、工程量计算表、单价分析表、变更原因证明资料等。
f2、监理收文后于5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工作(包括与设计方会审、与施工方就单价等问题协商),并和设计方在《工程变更及索赔补偿审批表》上签署明确意见后报送业主。3、业主收文后于14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批工作(必要时与设计方、监理方、施工方协商),并签批《工程变更及索赔补偿审批表》。重大和特大变更或对合同进度、质量、安全、造价等有较大影响的除外。4、对于需要设计方出图出量的变更项目,设计方接到由监理转送的经批复的《工程变更及索赔补偿审批表》后,应于5个工作日内出图出量后,报送监理并转呈业主。5、监理于收图后2个工作日内完成图纸审核并下发施工方,并转呈业主备案。第十三条工程索赔申报审批时限
1、承包人在引起索赔的事件首次发生之后的7天内,将自己的索赔意向通知监理人和发包人。2、如承包人未按规定时间上报索赔意向通知,则监理人有权拒绝索赔要求。3、索赔通知发出后28天内,承包人应报送给监理人一份说明索赔款额、理由和索赔证据的详细资料。如果未能按时提供此资料,业主免除有关该索赔的全部责任。4、监理人在索赔事件结束后的28天内,确定索赔总额并报发包人批准。第四章变更索赔的机会和突破口
第十四条业主行为潜在的变更索赔机会1、提供招标文件中的错误、漏项或与实际不符,造成中标施工后突破原标价或合同价而造成的经济损失;2、未按合同规定交付施工场地;3、未在合同规定的期限内办理土地征用、园林补偿、房屋拆迁等工作,导致施工场地不具备或不完全具备施工条件;4、没有按合同的约定及时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