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入开展创建和谐社区工作的意见》精神,2018年2月中旬,我区推荐的7个达标候选社区(临江街道菖蒲社区、下渡街道小岭社区、仓前街道劳工社区、对湖街道马厂社区、上渡街道洋洽社区、东升街道东南社区、三叉街街道村西社区)已通过全市和谐社区达标考评复检。
3、做好推荐全国和谐社区建设示范单位工作。为进一步深化和谐社区建设示范单位创建活动,民政部决定命名表彰一批全国和谐社区建设示范单位。经区委、区政府研究,我区推荐三叉街街道村东社区作为候选单位,区社区办负责整理事迹材料并按时按要求报送到市社区办。
4、做好20062008年度全省文明城区迎检工作。省文明城区检查组于3月17日到我区实地考评,为切实抓好必检社区迎检工作,我局领导多次到必检社区指导,指定专人帮助社区对照测评内容和标准认真查找存在问题并及时加以整改,确保迎检任务落实到位。
5、做好新成立社区实地考查和材料报送工作。由于新建小区不断涌现,小区归属管理成为保障居民正常生活和工作的突出问题。2018年上半年,区社区办通过实地考查,将我区拟新成立的5个社区(上渡街道江南社区、东升街道东辉社区、建新镇观江社区、梅洲社区、金霞社区)基本情况汇总,形成专题报告提交区政府审批,为新建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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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居民迫切要求解决社区归属问题打好基础。6、我区作为“全国农村社区建设实验区”受到了省市民政领导的
特别关注,尤其是镇农村社区建设“七个一”工程得到了上级民政部门的充分肯定。区财政已按每个试点村3万元的标准向全区10个试点村(镇5个村,其他镇各1个)下拨了农村社区建设专项经费,用于进一步完善农村社区软硬件设施建设。镇5个试点村“社区服务中心”已正式挂牌。
(三)切实抓好村(居)换届选举工作(四)认真做好优抚安置工作2、进一步提高和完善重点优抚对象和革命“五老”人员医疗补助政策落实水平。我区现有393位重点优抚对象和革命“五老”人员享受“三重”医疗补助。2018年上半年共发放门诊医疗补助和住院医疗补助75万元。3、为“五老”人员送温暖,解决生活、医疗等方面的实际困难,根据省、市文件精神及时提高“五老”人员的定期生活补助,2018年上半年共发放定补款9万元。春节前夕走访慰问“革命五老”人员,发放慰问金8000元。4、做好优抚对象、“五老”人员临时困难补助工作,2018年上半年共发放临时困难补助费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