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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二:
《汽车露营营地建设条件和要求》国家标准(草案)
f目次
前言2引言31范围42规范性引用文件43术语和定义54总则641选址642依据743设计75从业人员资格76要求761环境要求762配建要求863服务要求1264管理要求1365评定要求13附录A(规范性附录)汽车露营营地星级评定要求14
f前言
本标准按照GBT11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本标准由国家体育总局汽车摩托车运动管理中心提出。本标准由国家体育总局体育经济司归口。本标准起草单位:中国汽车运动联合会汽车露营分会、北京市汽车摩托车运动协会露营委员会、北京金色向日葵户外休闲俱乐部有限公司、浙江牧高笛户外用品有限公司、北京华安联合认证检测中心有限公司。本标准主要起草人:詹郭军、郦春韦、刘翎、修学军、张文、刘彦君、陆暾峰、赵英魁。
f引言
近年来,我国汽车露营营地数量日趋增多,为了适应我国汽车露营产业快速发展的需要,促使汽车露营营地的基本结构和功能更趋于先进、合理、规范,更好的服务于全民健身、体育旅游、休闲旅游的发展,提高汽车露营营地的社会效益、经济效益和环境效益,国家体育总局汽车摩托车运动管理中心、中国汽车运动联合会汽车露营分会组织制定了本标准。
本标准是在国际汽车联合会(FIA)汽车露营委员会、国际露营联盟(FICC)、中国汽车运动联合会汽车露营分会有关标准的基础上,总结我国实践经验,兼顾行业融合发展,结合实际情况制定而成。
f车露营营地开放条件和要求
1、范围本标准规定了各类汽车(含旅居车)露营营地开放应具备的基本条件和星级评定要求。本标准适用于向社会开放的汽车露营营地,其它类型露营营地可参照本标准。2、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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