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验报告或合格证明;(五)进口化妆品的有效检验检疫
证明;(六)向供货商按照产品生产批次索要符合法定条件的检7
验机构出具的检验报告或者由供货商签字或者盖章的检验报告复印件。以上资料
f不能提供原件的,可以提供复印件。但复
印件应加盖化妆品生产企业或供应商的公
章并存档备查。四、索票:采购化妆品
时,至少应当向供货商索取正式销售发票
及相关凭证,注明化妆品的名称、规格、
数量、生产日期批号、保质期、单价、
金额、销货日期以及生产企业或供应商的
名称、住所和联系方式。五、索证索票
应当按供应商名称或者化妆品种类建档备
查,相关档案应当妥善保存,保存期应当
比产品有效期延长6个月。
XXX化
妆品店(盖章)2017年11月20日8
文件名称:进货检查验收制起草人:审核
人:批准人:起草日期:批准日期:版本
号:修订日期:修订原因:进货检查验收制度一、
化妆品质量验收专职质量验收人员负责,验收人员须具备有关规定的条
件。二、验收员应按照验收程序对到货进行逐批验收。验收应在规定的
待验区验收,待验区必须保持整洁、干净,有黄色明显标志。三、验收
应包括外观性状检查和内外包装标识的检查。验收抽取的样品应具有代
表性。四、验收时应按照化妆品的分类,对包装、标签、说明书以及有
关要求的证明或文件进行逐一检查:1供货企业提供的票据内容应包括
化妆品的名称、规格、数量、生产日期批号、保质期、单价、金额、销
f货日期以及生产企业或供应商的名称、住所和联系方式;2整件包装中
应有产品合格证;3验收进口化妆品,应凭加盖供货企业原印章的《进
口化妆品批准证书》复印件验收,并留存;4化妆品包装的显著位上
应有印有产品名称、批准文号(特殊用途化妆品)、产品批号、生产日期、
有效期、质量合格9
标志以及生产企业的名称、地址等。包装、标签或说明书上还应有化妆品的成份、功能、用法、用量、禁忌、注意事项以及贮藏条件等。化妆品标签、小包装或者说明书上不得注有适应症,不得宣传疗效,不得使用医疗术语;5按照批次核对查验加盖供货企业原印章的《检验报告书》复印件并留存,不能提供检验报告或其复印件的产品,不得验收入店;6对销后退回、配送后退回的化妆品,验收人员应按进货验收的规定逐批验收,对质量有疑问的应送检。五、采购和验收人员应建立购货台账,按照每次购入的情况如实记录,内容包括:名称、规格、数量、批准文号、生产日期批号、有效期、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