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予批准。对比性的质量研究说明了仿制药与上市产品的质量等同性,但这是一种静态状况下的情况反映,样品制备后初期的质量等同难以推断贮藏条件下整个有效期内仍能保持其质量等同性,尤其是制剂中主药所处环境与原研药不相同,有条件的可以进行稳定性的对比研究(影响因素试验、加速试验等),主药化合物与辅料进行充分的接触和作用后,通过杂质产生的种类、个数及含量等方面的对比,分析其降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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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动力学的异同,考证动态状况下的质量等同性,可为桥接上市药品安全有效性、贮藏条件及有效期奠定坚实基础和科学依据。仿制药研究的总体目标是设计、研究并生产出可以替换已上市产品的仿制药品,在立体方向上把好质量关,选准仿制品种和参比制剂,全面分析被仿制药品,确定研究达成的目标,从而确定自身的工艺处方及质量标准,严格按照国家要求保证大生产的可行性和稳定性,以往广种薄收、粗制滥造的思路不可取,应精耕细作,质量为上,不断创新与注重质量是医药行业与企业可持续发展的必由之路。
二、化学6类申报资料目录
根据药品注册管理办法附件规定,化药六类药物注册申报需要提交的项目表如下:(一)、综述资料:1、药品名称2、证明性文件3、立题目的与依据4、对主要研究结果的总结及评价5、药品说明书样稿、起草说明及最新参考文献6、包装、标签设计样稿(二)、药学研究资料:7、药学研究资料综述8、制剂处方及工艺的研究资料及文献资料{单独申请注册药物制剂,必须提供原料药的合法来源证明文件,一式2份,分别放入资料项目2的资料和资料项目13号的资料中。使用国产原料药的申请人,应当提供该原料药的药品批准证明文件、检验报告书、药品标准、原料药生产企业的营业执照、《药品生产许可证》、《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认证证书、与该原料药生产企业签订的供货协议、销售发票等的复印件。使用进口原料药的,应当提供与该原料药生产企业或国内合法的销售代理商签订的供货协议、《进口药品注册证》或者《医药产品注册证》、口岸药品检验所检验报告书、药品标准复印件等。药品注册过程中,研制制剂所用的进口原料药未取得《进口药品注册证》或者《医药产品注册证》的,必须经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批准。}9、确证化学结构或者或组份的试验资料及文献资料10、质量研究工作的试验资料及文献资料11、药品标准草案及起草说明,12、样品13、辅料的来源及质量标准14、药物稳定性研究的试验资料及文献资料15、直接接触药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