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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中小企业协会章程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本会名称为:中国中小企业协会;英文名称为Ch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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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erprises,英文缩写为CASME。第二条本会是全国中型、小型和微型企业、企业经营者及中小企业服务机构自愿组成的全国性、综合性、非营利性的社会团体。第三条本会的宗旨: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全心全意为会员服务。发挥协会的促进、服务、维权、自律作用,围绕提升中小企业自主创新能力、市场竞争能力,提高企业管理水平和中小企业家素质、维护中小企业和企业家合法权益而开展各项活动。宣传贯彻国家关于支持鼓励中小企业健康发展的法律法规,及时反映中小企业的建议和要求,研究中小企业发展的体制和机制,为政府制定政策措施提供建议,在政府与中小企业之间发挥桥梁和纽带作用。引导中小企业诚信守法,积极承担社会义务。本会遵守宪法、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遵守社会道德风尚。第四条本会接受业务主管单位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社团登记管理机关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政部的业务指导和监督管理。第五条本会住所设在北京市。
第二章业务范围第六条本会的业务范围(一)协助政府宣传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小企业促进法》、《国务院关于鼓励支持和引导个体私营等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务院关于鼓励和引导民间投资健康发展的若干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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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见》、《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等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二)研究和探讨中小企业的发展方向、体制、政策、管理等
理论和实际问题,调查了解并及时反映中小企业的诉求和建议,为政府决策和制定政策提供建议和依据;
(三)为中小企业提供创业辅导、管理咨询、投资融资、技术创新、节能减排、企业信息化、人才引进、对外合作、会议展览和法律咨询服务,经政府有关部门批准,开展信用评价和培训认证等服务;
(四)建立信息平台,收集和发布中小企业所需要的各种信息,为中小企业开发新品、开拓市场、引进智力与技术、参与政府采购与国际采购提供服务;
(五)维护中小企业和企业家的合法权益;(六)受政府委托研究与制定职业经理人评价与推荐制度,建立职业经理人资格认证、培训评价、交流推荐体系,加快中小企业经营管理人才职业化、市场化进程;(七)积极开展与不同国家和地区中小企业协会和经济组织的联系,组织会员参与国际经济技术交流与合作;(八)开展中小企业经营管理人才培训工作,开展理论研讨,举办相关会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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