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球旧事资料 分类
第二十二条建设项目有下列情况之一,不能通过验收:
一验收文件、资料、数据不真实;
二未达到设计要求;
三设计、施工不符合国家或财政信息化建设相关标准要求;
四擅自修改设计目标和建设内容;
五项目实施过程中出现重大问题,未能解决和做出说明,或存在纠纷尚未解决的;
第二十三条项目需要复议的,信息网络中心以书面形式通知开发单位,开发单位在1个月内补充有关材料并重新提出验收申请。
第二十四条项目未通过验收的,信息网络中心以书面形式通知开发单位,限期整改,符合验收条件后,可再次提出验收申请。
第六章
附则
第二十五条本办法自2008年1月1日起施行。
f附表一:财政信息化建设项目竣工验收申请表附表二:财政信息化建设项目竣工验收表
附表一:
财政信息化建设项目竣工验收申请表
合同编号:项目名称
申请验收理由及主要内容
f开发单位意见:
负责人签名
单位公章
年月

f附表二:
财政信息化建设项目竣工验收表
合同编号:
项目名称
验收项目及评价
验收意见
验收工作组组长签名
年月

f表决情况
总人数人
同意人
不同意人
弃权人
验收工作组名单及签名
姓名
职务或职称
工作单位
签字
fr
好听全球资料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