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产车间产品交接制度
目的:为了进一步规范生产管理,增强数据化、信息化和品质意识主送:生产部各单位及财务通知:全厂
内容:
一、上、下工序负责人务必按照生产计划表组织生产,不得违反生产工艺要求,监督好产品品质。二、车间各工序务必确保产品配套或成流水线陆续配套、品质合格方可流转产品,木工部交油漆部的产品务必配套。三、上、下工序负责人务必当面签字确认好产品数量、品质,将交接单各执一份。四、交接单上务必填写上生产批次号、产品型号、产品名称、数量、客户名称、交接时间(细化到分钟数),配套情况。五、会计依据产品交接单和生产计划表核查和计算工资,凡是未报或未如实汇报信息的一律不计算工资。六、凡是在交接时未当面清点数量和确认产品所导致的异常后果,由当事责任人100承担。七、凡是违反交接制度的,给予单位主管处罚100元每次,如因交接所导致异常问题所产生的费用,由当事责任管理人员100承担。八、以上规定从贰零一八年三月一日起开始生效。二零一八年三月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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