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企业
的买受
人应当在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时与房地产开发企业选聘的物业管理
企业订立有
关物业管理的协议。
第三章广告与合同
第十四条房地产开发企业、房地产中介服务机构发布商品房销
售宣传广
告应当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房地产广告发布暂行规定》
等有关
规定广告内容必须真实、合法、科学、准确。
第十五条房地产开发企业、房地产中介服务机构发布的商品房
销售广告
和宣传资料所明示的事项当事人应当在商品房买卖合同中约定。
第十六条商品房销售时房地产开发企业和买受人应当订立书
面商品房
买卖合同。
商品房买卖合同应当明确以下主要内容
一当事人名称或者姓名和住所
二商品房基本状况
f三商品房的销售方式
四商品房价款的确定方式及总价款、付款方式、付款时间
五交付使用条件及日期
六装饰、设备标准承诺
七供水、供电、供热、燃气、通讯、道路、绿化等配套基础
设施和公
共设施的交付承诺和有关权益、责任
八公共配套建筑的产权归属
九面积差异的处理方式
十办理产权登记有关事宜
十一解决争议的方法
十二违约责任
十三双方约定的其他事项。
第十七条商品房销售价格由当事人协商议定国家另有规定的
除外。
第十八条商品房销售可以按套单元计价也可以按套内建
筑面积或
者建筑面积计价。
商品房建筑面积由套内建筑面积和分摊的共有建筑面积组成套
内建筑面
积部分为独立产权分摊的共有建筑面积部分为共有产权买受人按
照法律、
f法规的规定对其享有权利承担责任。
按套单元计价或者按套内建筑面积计价的商品房买卖合同
中应当注
明建筑面积和分摊的共有建筑面积。
第十九条按套单元计价的现售房屋当事人对现售房屋实
地勘察后
可以在合同中直接约定总价款。
按套单元计价的预售房屋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在合同中附
所售房屋
的平面图。平面图应当标明详细尺寸并约定误差范围。房屋交付
时套
型与设计图纸一致相关尺寸也在约定的误差范围内维持总价款不
变套型
与设计图纸不一致或者相关尺寸超出约定的误差范围合同中未约定
处理方式
的买受人可以退房或者与房地产开发企业重新约定总价款。买受人
退房的
由房地产开发企业承担违约责任。
第二十条按套内建筑面积或者建筑面积计价的当事人应当在
合同中载
明合同约定面积与产权登记面积发生误差的处理方式。
合同未作约定的按以下原则处理
f一面积误差比绝对值在3以内含3的据实结算房
价款
二面积误差比绝对值超出3时买受人有权退房。买受人
退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