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机构一直没有建立规范的公司治理结构,政府部门的行政干预比较明显,内部缺乏有效的制衡约束机制,同时也没有建立基于市场化运作的风险评价与控制体系,导致运行效率低下,经营情况不断恶化给财政造成较大负担。据统计,20002004年间,日本中央财政为农林渔业金融公库注资2922亿日元填补赤字。(三)对市场构成“挤出”效应随着民间金融的发展,资金供求关系由短缺转向过剩,政策性金融机构与民间金融机构业务出现交叉和竞争,政策性金融机构的导向作用下降,但政策性金融机构的信贷规模并没有降下来。政策性金融机构市场份额大且有财政补贴,很大程度上影响了民间金融的发展。国际清算银行认为,日本银行业盈利水平低的一个重要因素是“来自政府金融机构的激烈竞争”。三、日本政策性金融改革的主要内容及评价(一)第一轮改革:精简机构、“合并同类项”1999年启动的改革主要是精简机构,减少政策性金融机构数目。如将日本开发银行和北海道东北开发公库合并为日本政策投资银行;将日本进出口银行和负责政府开发援助贷款的海外经济协力基金合并为日本国际协力银行等。通过这次改革,日本政策性金融体系由之前的“三行十库”整合为“两行六库”。这次改革的重点是整合机构,合并了具有类似职能的机构,并没有解决日本政策性金融机构存在的深层次体制、机制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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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第二轮改革:重新定位、坚持“官退民进”从2002年开始的改革将政策性金融功能做了严格限定:为支援中小零星企业、弱势群体筹集资金;获取重要的海外资源,确保国家的国际竞争力;开展日元贷款(兼有政策性功能和援助功能)。同时,坚持“高效率小政府”,继续缩减政策性金融规模,不再增加新的财政负担。根据新的功能定位继续推进组织机构调整。此轮改革强调“官退民进”、“民间能做的事交给民间”。对政策性金融的功能重新定位,突出强调填补市场空缺和提升国家竞争力,使政策性金融回归本位。(三)最新动态:政策性职能进一步强化、民营化进程局部暂缓金融危机期间,日本有关政策性金融机构积极发挥作用,政策性职能进一步强化,如日本政策金融公库承担稳定国内金融市场的职责,国际协力银行通过海外金融机构为日本海外企业紧急融资,日本贸易保险公司追加160亿美元责任额度为日本出口和海外投资提供保险支持。期间,日本政策投资银行(DBJ)围绕危机开展一系列投融资活动,鉴于DBJ发挥的积极作用,日本政府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