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应当在收到该等收益后
个工作日内,采用
的方式
将其转交给甲方。若公司在此期间进行送配股、增资,且甲方未放弃该权利的,
则送配、新增的股权权属甲方但仍登记在乙方名下,由乙方依照本协议的约定代
持。
43若乙方为甲方垫付了相关费用的,乙方有权从标的股权获得的分红中扣
除,直至垫付费用全部结清为止。
44在代持期间,乙方应保证所代持股权权属的完整性和安全性,非经甲方
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处置标的股权,包括但不限于转让,赠与、放弃或在该等股
权上设定质押等。
f45若因乙方的原因,如债务纠纷等,造成标的股权被查封的,乙方应提供
其他任何财产向法院、仲裁机构或其他机构申请解封。
46乙方违反本协议或不适当履行受托义务,或因乙方原因和责任,给甲方
的股权造成损失的,乙方应按上一年会计年度公司每股净资产的
倍计,对
甲方进行赔偿。有股权转让成交记录,且成交价高于本条净资产的倍数的,
以成交价的倍作为赔偿金。
47乙方应当依照诚实信用的原则适当履行受托义务,并接受甲方的监督。
48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以单方增资的形式稀释或部分稀释乙方实际所
持的股权比例。
第五条标的股权的转让
51在代持期间,甲方可转让标的股权。甲方转让股权的,应当书面通知乙方,通知中应写明转让的时间、转让的价格、转让的股份数并提供股权受让方的相关资料。
乙方在接到书面通知之后,应当依照通知的内容办理相关手续。52若标的股权的受让方为公司股东以外的第三方或其他内部职工股股东的,则标的股权在转让之后仍由乙方代受让方持有。甲方应保证受让方同意接受本协议的约束。在受让方与乙方按本协议内容重新签订《代持股协议》后,本协议自动终止。若乙方为甲方代收股权转让款的,乙方应在收到受让方支付的股权转让款后3个工作日内将股权转让款交给甲方,但乙方不对受让股东的履行能力承担任何责任,由此带来的风险由甲方承担。53因标的股权转让而产生的所有费用由甲方承担。
第六条保密
61未经对方同意,协议双方均不得向第三方透露有关本协议的任何内容。若因违反本条款给对方造成损失的,违约一方应当予以赔偿。
第七条协议的生效与解除
71本协议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f72各方一致确认,除发生34条规定的事由外,各方均无权解除本合同。73当法律法规及证监会的相关文件明确甲方可以直接持有公司股权,且该等持有公司股权的行为不会影响公司合法存续和正常经营的,则本协议自动终止。本协议终止之后,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