批准的,应当说明理由。5基金管理人的法定职责(按流程记忆)①依法募集资金,办理基金份额的发售和登记事宜;
f②办理基金备案手续;③对所管理的不同基金财产分别管理、分别记帐,进行证券投资;④按照基金合同的约定确定基金收益分配方案,及时向基金份额持有人分配收益;⑤进行基金会计核算并编制基金财务会计报告;⑥编制中期和年度基金报告;⑦计算并公告基金资产净值,确定基金份额申质、赎回价格;⑧办理与基金财产管理业务活动有关的信息披露事项;⑨按照规定召集持有人大会;⑩保存基金财产管理业务活动的记录、帐册、报表和其他相关资料;以管理人名义,代表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行使诉讼权利或者实施其他法律行为;证监会规定的其他职责。6证监会对管理人违法违规行为的监管措施①限制业务活动,责令暂停部分或者全部业务;②限制分配红利,限制向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支他报酬、提供福利;③限制转让固有财产或者在固有财产上设定其他权利;④责令更换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或者限制其权利;⑤责令有关股东转计股权或者限制有关股东行使股东权利。管理人整改后,应当向证监会提交报告。证监会经验收,符合有关要求的,应当自验收完毕之日起3日内解除对其采取的有关措施。
九、对托管人的监管1托管人由依法设立的商业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担。商业银行担任托管人的,由证监会会同中国银监会核准;其他金融机构担任托管人的,由证监会核准。2证监会对托管人的监管的责令整改措施①限制业务活动,责令暂停办理新的基金托管业务;
f②责令更换负有责任的与门基金托管部门的高级管理人员。托管人整改后,应当向上述金融监管机构提交报告;经验收,符合有关要求的,应当自验收完毕之日起3日内解除对其采取的有关措施。
十、基金服务机构的法定义务
f十一、公募基金的注册对于公开募集基金,监管机构不再进行实质性审核,而只是进行合规性审查并注册,包括向不特定对象募集资金、向特定对象募集资金累计超过200人,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十二、基金的募集期限(1)管理人应当自收到准予注册文件之日起6个月内进行基金募集。(2)基金募集不得超过证监会准予注册的基金募集期限。基金募集期限自基金份额发售之日起计算。
十三、基金的备案(1)基金募集期限届满,封闭式基金募集的基金份额总额达到准予注册规模的80%以上;(2)开放式基金募集的基金份额总额超过准予注册的最低募集份额总额,并且基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