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修金按照工程造价的2%留置(即390000元)。保修期满,乙方有履行保修义务的,甲方在十五个工作日内退还乙方,不计利息。八、双方在工程中相互协作的有关事项由于甲方在施工期间同时有其他几个工程队在同地施工,相互之间应协调配合,共同完成施工任务,若发生争议时,应及时通知甲方协调解决。乙方按照有关规定,采取严格的安全防护措施,并承担施工过程中的一切安全质量事故责任和因此发生的费用。九、本经济合同违约的责任本合同签订后,如一方违约,违约应支付工程总造价的2%给另一方。其它事项:本合同未尽事项,由甲乙双方现场代表协商解决。十、其它1、本合同有限期限:自2007年月日起至本工程保修期满并结清全部工程款和保修金为止。
f2、本合同一试捌份,甲方执陆份,乙方执贰份,上报各主管部门及合同管理机关一份备案监督执行。3、如有变更事项,经双方商定后,修改执行。甲方单位:泸州集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乙方单位:泸州沃特尔给排水安装工程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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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人代表:委托人:地址:电话:开户银行:建行营业部帐号:51001636108050242999盖章:日期: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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