康城绿洲三期室内给水工程安装合同
甲方:泸州集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乙方:泸州沃特尔给排水安装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方)(以下简称乙方)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国务院《建筑安装工程合同条例》《建、筑法》《建筑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守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签订以下合同条款,严肃执行。一、工程项目1、工程名称:康城绿洲三期18、19、20室内给水工程。2、工程地址:康城绿洲三期。3、工程范围和内容:(1)住宅室内给水系统从20楼负一层设备用房的生活水泵起,经屋顶生活水箱(未含水箱)至室内生活阳台的给水管道安装,管径为DN25。(2)每住宅生活阳台内DN15水嘴一个。(3)商铺给水系统由市政网直接供水,从水表起算至室内,管径DN32、DN15水嘴一个。4、土建由甲方负责。二、工程总造价根据施工图预算及现场实际情况,经双方协商,本工程18、19、20住宅163户、18、19、20商铺44个、公厕1户的费用包干计算(以上费用为
f乙方包工包料、文明施工、包验收合格、包税金的全包费用),共208户,合计金额19500000元(大写:壹拾玖万伍仟元整)。合同总包干金额为壹拾玖万伍仟元整人民币。(小写19500000元)三、施工图设施和预算根据施工图及现场的实际情况住宅水表设置在生活阳台处,商铺水表设在后和墙表箱内。四、根据和设备的供应及品牌本工程给水管材料:1、管材按向甲方预算报价品牌。2、本工程的所有材料由乙方提供,乙方所提供的材料必须符合国标、有关规范和验收要求,乙方并附材料报价表、材质证明书、管材及管件合格证书、水务集团验收资料等所有竣工资料给甲方,经甲方验收后,工程方算完工。五、开工和竣工日期开工日期为:2007年竣工日期为:2007年月月日日
六、工程质量及保修期限工程质量符合国家GB502422002、GB503002001、CS41:92,安装严格按照国家规范,施工图及变更通知施工。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从交付甲方之日起乙方保修二十四个月,在保修期内若出现安装质量问题在乙方得到
f甲方通知后八小时内安排维修,免费上门服务并保证质量(人为损坏收取材料费和人工费)。七、工程款项的支付和结算方式本合同签订后,甲方预付壹拾贰万元给乙方作预付工程款。施工完毕后,工程经市水务集团验收合格后,乙方交付完整的竣工资料三套给甲方,并且待乙方代甲方办理完所有通水手续后十五个工作日内,甲方支付除保修金以外的全部工程余款(即7110000元)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