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蔬菜的,
案例分析题:
在本合同争议中也应当参照平时的交易习惯确定合同的标
1.答题要点:
的。4.答题要点:
(1)该房屋买卖合同无效。
(1)本案是承揽合同。承揽合同与买卖合同都存在标
(2)因为当事人一方赵某虽年满16周岁,但不是以自的物的交付,这使得二者在社会生活中有时极其相似,其根
己的劳动作为生活,是限制行为能力的人。限制行为能力的本的区别在于承揽合同的定作物是根据定作人的要求而制
人不能处分重大的民事行为。房屋买卖属于重大民事行为,作,它必须是存在于合同履行之后;而买卖合同的标的物可
赵某不具备这种民事权利能力,无权处分房屋产权。因缔约以存在于买卖合同订立之前,或者虽存在于买卖合同履行后,
主体资格不合格,导致该合同无效,加上赵某的父亲事后并但是是出卖人根据自己的标准生产的标准化的成品,买受人
未予以追认,所以该房屋买卖合同是无效合同。
只是选择了规格。本案光明公司要求平安厂按其提供的图纸
2.答题要点:
进行生产,这就使得合同的性质为承揽合同。不同的合同其
(1)甲公司与乙公司之间签订的合同是有效合同。
效力不同的,所以合同的性质对确定双方当事人的权利与义
(2)乙公司没有在约定的时间内交付货物是违反了合务有重要的意义。
同的义务,应当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2)本案平安厂没有按照定作人的要求进行工作,应
(3)甲公司要求乙公司支付违约金和重新提供一级品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可以要求承揽人承担修理、重作、减
标准的说法是有合同依据的。
少报酬、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4)乙公司主张不能按时供应货物是由于组织货源的
原因造成的,不应当由自己负责的说法没有法律依据,也没
4甲多年在外国留学打工,后在国内买了套商品房,因
有合同依据。因为不能组织货源是正常的市场风险,应当由其长期住在国外,该房交由甲父管理。后因城市房屋增值,
当事人自己承担责任。
甲父擅自将房屋出售给乙,并已交付房屋,约定一个月后办
(5)乙公司主张违约金的数额太高了,自己不应当承过户手续,逾期支付违约金。甲在得知卖房之事后,表示坚
担这么多的违约金的说法也是没有法律依据的,39000元违决反对,甲根据物权法规定提起诉讼要求乙归还房产,法院
约金相当于合同金额的3,并不是很高。根据合同的法的规判决乙退出房屋。乙因此损失了部分房屋装修、搬家等费用,
定,当事人对约定过高或者过低的违约金可以请求法院或者还因未及时购得房产而遇到房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