微调:如恢复开征利息所得税的增税措施和停征投调税的减税措施。但因政策力度不够,实施效果也不大。计划中的增值税转型和所得税“两法合并”都是减税。2、中国合理的税负水平应该是多少?有关中国合理税负水平的文章很多。我认为关键是口径问题。去年15的水平是按财政收入口径算得,这只是预算管理内的部分。剩下的“费”又分成好几个层次,有一个层次是在预算内管理,但不叫做税,预算之外的费还有一大堆。如果按照公共财政管理,把用于公共开支的收入看作税来计算,中国的口径甚至比美国还高。这就是所谓的“大口径”,我估计在
f30以上,应该说中国整体税负水平是不低的。说中国的整体税负水平比较高是指“大口径”比较高,而说保证税收总体水平不断增长是指“小口径”的税负水平。3、如何保证“小口径”的整体税收水平的增长?要保证整体税收水平的提高有三个途径:第一是将没有开征的税通过立法的形式征上来,比如近年开征的利息税。第二就是通过加大监管力度,将流失过重的税征足。我们实行的“金税工程”,从征管上多收的部分就不少。原来一年增收400亿,去年增收600亿,今年一个月就增收了100亿元,今年上半年已经增收了608亿元。这样我们就可以把加强监管减少流失所得到的税款用于补减税带来的差额。第三就是将“费”改为“税”,这也增加了“小口径”中的税收比重。4、现在大家对“费改税”也有很多讨论。一些专家认为中国之所以宏观税负“小口径”偏低,“大口径”偏高,是由于“费挤税”。但也有专家认为,更重要的问题在于中央与地方的税收关系,地方税太小,分成太低,而且没有一个规范的地方税体系,地方政府收不上来的钱,所以现在的“费改税”很难推进。应该怎样调整地方与中央的税收比例?是否会进一步放权到地方?实际上地方征的很多费是中央统一征收的。中央预算中没有钱,而很多事情中央又希望地方办,所以只好允许地方收费。比较典型的是教育经费。“费”对于社会发展而言是一个很沉重的负担,因为费的征收成本很高,而利用率很低,管理也非常困难。5、但是从另外一个角度来说,如果中央能够给地方相应的财权,地方是不是就会通过这种渠道到处收费呢?将一部分税收立法权授给地方是符合市场经济要求的,但对地方的立法授权,包括范围、限度以及授权后如何监管都应该有明确的法律规定,应该给地方一定限度的受约束的权力。现在的情况是中央没有明确的授权,地方四处随意收费。如果地方是征税,而不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