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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广播电视大学文件
甘电大字[2006]85号
关于印发《甘肃广播电视大学开放教育学籍管理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
各分校、直属工作站、开放教育学院:为了适应开放教育试点发展的需要,切实保证人才培养的质量,保障学生合法权益,省校在广泛征求意见和充分论证的基础上,根据《中央广播电视大学学籍管理办法》,制定了《甘肃广播电视大学开放教育学籍管理实施细则(试行)》,现予印发,请遵照执行。执行过程中有何意见和建议,请及时报告省校。附件:甘肃广播电视大学开放教育学籍管理实施细则(试行)
二○○六年五月二十九日
主题词:开放教育学籍管理实施细则通知签发:陈炳璋甘肃广播电视大学办公室2006年5月29日印发
f甘肃广播电视大学开放教育学籍管理实施细则
(试行)
为了加强我省“中央广播电视大学人才培养模式改革和开放教育试点”的学籍管理工作,切实保证人才培养质量,保障学生合法权益,结合甘肃电大教学、教务管理的特点,根据《中央广播电视大学学籍管理办法》,特制定本细则。一、入学注册第一条开放教育试点春秋两季招生,实行入学资格审核和入学水平测试制度。新生入学注册每年3月和9月上旬进行。通过入学资格审核和入学水平测试的学生,在试点分校、直属工作站,开放教育学院新生数据上报工作完成后3个工作日内,由省校教务处开放教育办公室统一生成新生学号,并于15个工作日内将有关数据信息反馈试点分校、直属工作站、开放教育学院。第二条试点分校、直属工作站,开放教育学院在接收到新生数据后,要认真进行核对,在3个工作日内,由学籍管理人员携带分校、直属工作站、开放教育学院核准的“学生基本情况登记表”,“开放教育学生注册登记表”到省校教务处开放教育办公室办理入学注册手续,取得中央电大开放教育试点相应类别、层次和专业的学籍,并在统一安排的时间内进行新生学籍注册工作。第三条新生注册工作结束后,省校教务处开放教育办公室根据试点分校、直属工作站、开放教育学院对新生的确认结果,在一周内将新生注册情况汇总并打印“开放教育学生基本情况汇总表”一式三份,其中一份交试点分校、直属工作站、开放教育学院,一份存省校,一份寄中央电大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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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第四条
学生基本信息是学生学籍管理、毕业证书电子注册的依
据。入学注册时,学生须在认真校验《甘肃广播电视大学学生基本情况信息表》的各项内容后签字,并对签字的内容承担相应的责任。入学注册后,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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