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业成本法案例
作业成本法案例
一、背景传统产品成本计算法仅将制造费用分配于各产品将直接人工与直接材料分配到各产品中毫无困难只需采用直接追溯drivertraci
g的方法大多数传统成本制度都是围绕着这一目的设计的。另一方面制造费用却面临着不同的问题。因为直接人工、直接材料和产品之间的投入产出关系,可通过实地观察而获取,但制造费用却不适合。因而,制造费用的分配必须依赖于动因去追溯与分摊。在传统成本制度中,一般只采用单位水准作业动因来分配成本。单位水准作业动因u
itlevelactivitydrivers是指产量发生变化时会导致成本发生变化的一系列因素。仅采用单位水准作业动因来分配产品的制造费用,实际上是假定产品所耗用的制造费用与产量高度相关。依据这些单位水准作业动因分配制造费用时,或采用全厂制造费用分配率,或采用部门制造费用分配率。经常用来分配制造费用的单位水准作业动因有1.产品产量2、直接人工小时3、直接人工金额4、机器小时5、直接材料传统成本会计制度的局限性全厂制造费用分配率和部门制造费用分配率,均是多年来一直使用的指标并且继续为许多企业所使用。但在某些场合,它们不能很好地发挥作用,并可能导致产品成本严重歪曲。对于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