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山镇中心小学单位岗位设置实施方案
(讨论稿)
为进一步深化学校人事制度改革,建立健全学校岗位设置管理制度,实现学校人事管理的科学化、规范化、制度化,进一步提高事业单位的管理水平和服务效能为深化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根据《浙江省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实施办法(试行)》(浙委办〔2009〕138号)、《浙江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有关问题的处理意见》(浙人社发〔2010〕37号)、《浙江省部分行业事业单位专业技术岗位结构比例控制标准(试行)》(浙人社〔2010〕165号)、《中共越城区委办公室、越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越城区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实施意见的通知》(越委办〔2011〕23号)及越城区教育关于印发《越城区属学校(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实施意见(试行)》(越教〔2011〕48号)的通知精神,结合我校实际,提出以下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按照“以人为本、规范有序、科学合理、精简效能、动态管理”的要求,以建立学校岗位管理基本制度为目标,实行学校岗位职数总量、最高等级和结构比例控制,推动收入分配制度改革和用人机制转换,实现身份管理向岗位管理的转变,促进学校人事管理的科学化、规范化、制度化,调动广大教职工人员的积极性和创造性,推动学校各项工作可持续发展。二、基本原则:在定职能、定规格、定编制的基础上,按以下原则进行岗位设置。(1)以人为本原则。从促进学校各项事业发展、维护广大教职工根本利益出发,积极稳妥地推进改革,坚持按需设岗、竞聘上岗、按岗聘用、合同管理。(2)规范有序原则。在编制员额范围内,根据上级规定的岗位
f设置权限、程序和经核准的岗位总量、结构比例、岗位等级设置岗位。(3)科学合理原则。按照功能、职责任务、工作需要和人员结
构,科学确定学校所需岗位的名称、类别、职责、任职条件和岗位等级。
(4)动态管理原则。根据学校发展的需要,适时对岗位设置进行动态调整。
三、实施范围:学校编制内的管理人员、专业技术人员和工勤技能人员。四、政策依据:《浙江省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实施办法(试行)》(浙委办〔2009〕138号)、《浙江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有关问题的处理意见》(浙人社发〔2010〕37号)、《浙江省部分行业事业单位专业技术岗位结构比例控制标准(试行)》(浙人社〔2010〕165号)、《中共越城区委办公室、越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