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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关于评选2012届优秀毕业生的通知
各学院:为激励和引导广大同学勤奋学习,积极进取,争先创优,全面发展,促进学风、校风建设。根据《河西学院“优秀大学毕业生”评选办法》河院发〔2008〕107号、《学生手册》2011版144页文件精神和要求,现将我校评选2012届优秀毕业生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评选范围河西学院应届普通全日制在籍毕业生。二、评选比例本专科毕业生人数的20。三、评选条件1优秀大学生必须具备下列条件:(1)热爱祖国,拥护党的领导,遵纪守法,诚实守信,讲究社会公德,有良好的文明习惯和品行修养:(2)学习目的明确,勤奋刻苦,积极参加社会实践活动和课外科技文化活动;(3)积极完成组织交办的各项任务,对所承担的社会工作认真负责,坚持原则;(4)身体健康状况良好,积极参加体育锻炼;(5)毕业综合考评在全班名列前30以内;(6)获得过一次二等以上年度学校奖学金(按学期评选获得者,两次折合一次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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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7)补考课程不超过一门;(8)在校期间未受过任何处分;2满足以上条件且具备下列条件者,在同等条件下可优先推荐评选:英语专业学生参加国家英语六级考试成绩在426分(含)以上或或专业英语四级考试成绩在60分(含)以上;其它专业学生参加国家英语四级考试成绩在426分(含)以上者;在大学生课外科技、文化活动中获得厅局级以上奖励者;在公开刊物上发表学术论文或者出版著作者;计算机专业学生获计算机三级证书,其它专业学生获计算机二级证书并获普通话一级乙等证书及书法课成绩优秀者;非师范专业、高职学生获得国家认可的职业资格证书者;连续担任校、学院、班主要学生干部二年以上且在毕业学期任担任职务者。3满足下列条件之一且符合第一条所列必备条件者,可直接推荐为优秀大学毕业生:(1)“国家奖学金”获得者;(2)获省部级以上“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共青团员”、、、“优秀共青团干部”等荣誉称号者;(3)获得校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团员”“优秀团、、、干部”荣誉称号三次(含)以上者。以上推荐名额须在班级评选比例限额内。四、评选程序1优秀毕业生评选坚持考核、公开、平等、择优的原则,逐级推荐、民主评选。2符合条件的毕业生提交申请,毕业班级根据评选条件在本班学生中进行评议、民主推荐,将推荐意见报所在学院学生工作领导小组。3各学院认真初审、张榜公布,组织符合条件的毕业生填写《河西学院2012届优秀毕业生审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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