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处五千元罚款;超过认定标准6吨以上7吨(含7吨)以下的,处六千元罚款;超过认定标准7吨以上8吨(含8吨)以下的,处七千元罚款;超过认定标准8吨以上9吨(含9吨)以下的,处八千元罚款;超过认定标准9吨以上10吨(含10吨)以下的,处九千元罚款;超过认定标准10吨以上的,按照10吨罚款一万元,超出认定标准10吨以上部分,每超限1吨罚款二千元计算,最高不得超过三万元;对车货总重超过55吨的超限车辆按上限处罚款三万元。②对于超出认定标准2吨(含2吨)以上的超限超载车辆,要严格执行卸载,经卸载、复检认定不超限、按规定处罚后方可放行;对于超限比例在30以上(含30)的超限车辆,要在卸载、复检认定不超限、处罚、按规定收取公路赔(补)偿费后,方可放行。③对车货外廓几何尺寸超限的,处以10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并按相关规定办理《超限运输车辆通行证》,方可上路行驶。对配备非转向、重型可举升悬挂系统的车辆,如发现实载
f车辆在行驶过程中未将悬浮架浮桥落地使用的,要予以处罚和纠正,对实载车辆在行驶过程中将悬浮架浮桥落地使用的,其轴载限值为单轴10吨。④凡运输符合办理《超限车辆通行证》条件货物的车辆,按有关标准办理《超限车辆通行证》后,方可上路行驶。对于整车运输蔬菜等鲜活农产品的运输车辆,要坚持不扣车、不卸载、不罚款。但要将超限超载的违法信息通报给车辆注册地有关部门,由车辆注册地公安、交通部门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罚。2、非法改装车辆处罚标准机动车维修经营者擅自改装机动车的,由县级以上道路运输管理机构责令改正;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处违法所得2倍以上10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或者违法所得不足1万元的,处2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没收假冒伪劣配件及报废车辆;情节严重的,由原许可机关吊销其经营许可;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货运经营者擅自改装已取得车辆营运证的车辆的,由县级以上道路运输管理机构责令改正,处5000元以上2万元以下的罚款。3、货运源头单位处罚标准货运源头单位为营运手续不全的载货汽车装载、配载;为拼装、非法改装的载货汽车装载、配载;为载货汽车超标准装载、配载;违反规定计重、开票。由县级以上交通运输部门责令改正,并处以一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及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以五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道路运输站
f场经营者允许超载车辆出站,由县级以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