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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总论1合伙个人合伙是指两个以上公民按照协议,各自提供资金、实物、技术等,合伙经营、共同劳动。2本代理与复代理本代理:凡是直接由被代理人授予代理权而以被代理人名义进行的代理行为,称为本代理,又称初代理。复代理:指代理人为被代理人的利益将其所享有的代理权转托他人而产生的代理。新大纲新增知识点1物权的保护1物权的保护请求确认物权请求返还原物请求排除妨害或消除危险请求修理、重作、更换或者恢复原状请求损害赔偿。2物权变动的原因2物权变动的原因基于民事行为引起的物权变动非基于民事行为引起的物权变动。3业主的建筑物区分所有权3业主的建筑物区分所有权1业主的建筑物区分所有权的概念与特征①业主的建筑物区分所有权的概念业主的建筑物区分所有权,是指由专有部分所有权、共有部分的权利以及因共同关系而形成的成员权所组成的复合性的权利。②业主的建筑物区分所有权的特征复合性。建筑物区分所有权是由许多不同的权利组合而成的。整体性与不可分割性。权利主体身份的多样性与权利义务内容的复杂性。2业主的建筑物区分所有权的内容①所有权。所有权在建筑物区分所有权中往往被称为专有权,是指建筑物区分所有人对专属于自己的、在构造和使用上具有独立性的建筑物部分所享有的所有权。②共有权。是指区分所有人所拥有的单独所有部分以外的建筑物其他部分所享有的权利。③成员权。是指区分所有人基于一栋建筑物的构造、权利归属及使用上的密切关系而形成的作为建筑物管理团队之一成员而享有的权利和承担的义务。4用益物权的概念与特征4用益物权的概念与特征用益物权是指用益物权人对他人所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依法享有占有、使用和收益的权利。用益物权的基本法律特征:①用益物权是以占有和利用标的物之实体为目的的权利,主要就物的使用价值方面进行分配,因此又称为实体物权。②用益物权的权利内容为对于标的物的占有、使用、收益,不包括法律上的处分权。③用益物权为独立物权。④用益物权的客体应限于不动产。5担保物权概述担保物权概述:5担保物权概述:担保物权的概念与特征担保物权的担保范围担保物权消灭的情形担保物权是以担保债权为目的,即以确保债务的履行为目的的定限物权。1担保物权的主要法律特征①担保物权以确保债务得到清偿为目的。②担保物权是成立于他人特定物或者权利上的权利。③担保物权以取得担保标的物的交换价值为实质内容。④担保物权为具有担保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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