技术操作规程》操作、维修、运输、安装、起吊、电缆(小型电器)修理工、机电起重工、井下机械安装工、矿井维修电工(钳工)、绞车司机、信号工、把钩工、运料工等有关规定部分。9、提升、起吊、连车用的设备、工具、每次使用前必须检查安好,保证在完好状态下使用,不得超负荷使用。所有起吊工作严格按起重工技术操作规程操作:(1)了解起吊重物的重量是何形状和性能。(2)根据设备重量选择符合要求的起吊工具和吊挂装置,并确定具体的起吊方法。(3)起重时要有专人负责指挥,并规定同一起吊信号。(4)检查起重工具索具完好情况必须安全可靠。(5)设备应捆绑稳固,找好被吊物的重心以防倾倒。(6)捆绑易变形的设备时,应采取措施,防止其变形。(7)吊索的转折处与设备接触的部位,应垫以软质垫料,以防设备和吊索损坏。(8)设备上滑动的部件应预以固定,以防滑动后碰撞。(9)绝对禁止任何人员随同吊装设备或机具升降。(10)起吊设备时,禁止任何人在设备下面及受力锁具附近通行和停留,并不得将手、脚
伸到可能被挤压的地方。(11)起吊设备时,应垂直起吊,如受环境或机具的限制不得不斜上拉时,要采取有效措
施保证不歪斜滑移。(12)设备在起吊过程中无特殊情况,不得中间停止作业,指挥人员和起重机具司机均不
得离开岗位。(13)设备起重就位后,应放置稳固,对重心高的设备,应先采取防止其摇动或倾倒的措
施后,方可拆除起重机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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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14)使用焊接链条起吊重物时,只准垂直起吊,不准用双链夹角起吊,不准用麻绳、棕绳铁丝作为起吊捆缚器具使用。
(15)井下利用慢速绞车和滑车进行起吊重物时要对绞车的负荷量、钢丝绳的承载能力、滑车的额定负荷进行校核,并对绞车基础或稳固情况及滑车(轮)支承点防倒措施进行全面检查,无问题后,方可起吊。吊点要加固,绞车拖拉以及装车、卸车,所有人员必须躲开被起吊物、钢丝绳、回头轮一定安全距离。
(16)禁止使用原巷道支护锚杆,起吊锚杆必须重新打设,采取锚杆、锚索起吊设备时,严格按下列规定执行。
①起吊所用锚杆由班组长和现场安监员根据顶板情况进行确定。②顶板破碎压力明显时不准使用。③使用锚杆、锚索起吊时,严禁将托盘卸掉。④起吊点不得少于2根锚杆或锚索每根起吊重量不得大于两吨,使用前必须检查是否可靠,不得超过规定力。10、起吊作业时要由经验的工人选择起吊点,检查顶板情况。起吊时人员要躲开起吊点下、起吊梁下、重物下和受力回弹方向,不得站在被吊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