额水平可适当降低,但应把工时定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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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完成率控制在150以内;试制产品转型定型后,以及其他各类成型产品,其工时定额完成率应严格控制在80130之间。
第四章劳动定额标准的修订第十一条劳动定额标准的修订实行年度修订与不定期修订相结合。对某些产品不稳定的项目,可半年修改一次。遇到下列特殊情况,应及时进行修改:(一)产品或原材料规格有重大变化;(二)生产设备、工具及工艺操作规程有重大变化;(三)生产组织、劳动组织有重大变化;(四)工作环境有显著变化;(五)因采用发明创造、技术革新、合理化建议而改进了技术,提高了劳动效率,对定额水平产生重大影响;(六)定额计算或编写中的错误和遗漏。修订后的劳动定额原则上要求比修订前的定额水平高。对于初次制定的劳动定额,实行36个月的试行期。
第五章劳动定额的执行第十二条公司人力资源部每年对劳动定额的执行情况进行一次检查,以保证定额的正确执行。发现完不成定额时,应积极寻找原因,采取有效措施促其完成或超额完成定额。第十三条劳动定额一经确定,各单位应认真执行,不得擅自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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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改或变相降低定额水平。第十四条人力资源部应建立建全产品定额管理责任制度,及时
或不定期公布定额完成情况,不断改进企业基础管理工作。第六章附则
第十五条本制度解释权归公司人力资源部。第十六条本制度自下发之日起执行。
河南巨烽生物能源开发有限公司2012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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