幼儿园安全工作目标责任书
为了切实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方针,有效地保证师生人身安全,依照上级规定,经学校安全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实行安全工作管理目标责任制考核。一、幼儿园实行园长负责制,园长为第一责任人,每位教职工必须明确各自职责,不折不扣地树立安全意识。二、加强安全教育,提高幼儿的自我保护意识,并教给幼儿一些自我保护的方法,教育幼儿不带危险品入园,严禁幼儿爬栏杆、滑楼梯、到电器旁及有危险的地方玩。三、严格执行接送制度,谨防走失幼儿,按时接班及值班。四、妥善保管药品,消毒用药由医务室人员严格保管,幼儿服药由各班保教人员保管(放在妥善位置),按时帮助幼儿服用,并在服药记载本上写清幼儿的姓名、药名、服法,吃药时仔细核对,以免错服漏服。五、重视房屋、场地、家具、玩具、用具等设备的使用安全,避免触电、砸伤、烫伤、紫外线灼伤、烧伤、外伤、药物中毒、异物入耳鼻等事故的发生。经常对大型玩具进行检查,每周至少一次并有记录,发生事故隐患及时向学校反映、及时处理,杜绝事故隐患。六、做好防火防盗工作,经常检查消防设施,落实防盗措施。七、严格执行食品卫生法规和食堂操作流程规定,避免事物中毒事件和其他意外事故的发生。八、发生事故要及时上报学校,并千方百计做好补救工作。对直接责任人根据事故原因、情节轻重等追究责任。
学校负责人(签字):
幼儿园园长(签字):
2011年3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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