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改革
交通运输部法制司交通参阅20180316
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彩N
一、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改革的必要性
一现行交通运输行政执法体制暴露的问题要求推进综合行政执法改革。现行交通运输行政执法体制法律法规授权或地方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委托由其所属的专业局处、所各执其法的分散执法模式。一是机构林立,人员编制矛盾突出。二是执法力量分散,难以形成管理合力。三是机构性质定位不合理。四是执法经费缺乏保障。五是公路“三乱”时有发生。公路“三乱”问题与存在多支执法队伍、执法体制不顺缺乏执法保障有深层次的关联性。对分散型执法体制进行改革调整,形成适应经济社会发展的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成为大势所趋。二国家层面对综合行政执法改革的政策部署和要求。1《行政处罚法》第十六条1996。2《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推进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工作的决定》(2002)。3《国务院办公厅转发中央编办关于清理整顿行政执法队伍实行综合行政执法试点工作意见的通知》2002。42010年后国家层面的相关文件。《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2013《关于地方政府职能转变和机构改革的意见》2013《关于促进市场公平竞争维护市场正常秩序的若干意见》2014
f5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明确将交通运输列为推进综合执法改革的重点领域2015。《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推进综合执法,大幅减少市县两级政府执法队伍种类,重点在食品药安全、工商质检、公共卫生、安全生产、文化旅游、资源环境、农林水利、交通运输、城乡建设、海洋渔业等领域内推进综合执法”。6《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开展承担行政职能事业单位改革试点的指导意见》2016积极推进包括交通运输等重点行业的承担行政职能事业单位改革,基本做到“行政职能由行政机关承担,执法职能由综合行政执法机构承担,公益服务职能由事业单位承担,市场经营业务由企业承担”。三改革经验表明,推进综合执法改革是解决问题的出路。
二、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改革的实践探索
一总体情况。重庆、广东福建、河南、桂林改革试点省份江苏、西藏、四川、浙江、北京等地也对综合执法改革进行了探索和试点。二主要模式。三种模式一是部门内部小综合型在交通运输部门内部将公路路政、道路运政、航道行政、港口行政、水路运政、地方海事、船舶检验、质量监督等部分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