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思明区中小学弘扬和培育民族精神月活动方案
今年九月是全国第二个“中小学弘扬和培育民族精神月”,为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的若干意见》和《中小学开展弘扬和培育民族精神教育实施纲要》,切实做好2005年“中小学弘扬和培育民族精神月”活动工作,根据《厦门市教育局关于组织开展2005年中小学弘扬和培育民族精神月活动的通知》(厦教局办2005147号)要求,制定本方案。一、指导思想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中宣部和教育部印发的《中小学弘扬和培育民族精神教育实施纲要》,根据青少年身心发展特点和规律,坚持育人为本,重在实践,充分利用本校及社区的德育资源,广泛深入地开展一系列内容丰富、主题鲜明、形式多样、寓教于乐的教育与实践活动,增强学生的民族自尊心、自信心和自豪感。二、活动主题我区中小学2005年“弘扬和培育民族精神月”活动的主题为“勿忘国耻,爱我中华;弘扬民族精神,争当文明市民”。三、活动原则1、以学生为主体,重在实践的原则。要尊重学生,充分调动学生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引导学生自主学习、自我教育、主动发展。使学生在社会实践活动中体验、感悟、认同民族精神。2、突出重点、体现特色的原则。以爱国主义教育为核心,以纪
f念中国人民抗日战争暨世界反法西斯战争胜利60周年和长征70周年为重点,大力进行发展、改革、创新时代精神和长征精神、抗日精神教育,反对分裂促进统一教育。善于挖掘和利用本地体现民族精神的各种资源,用喜闻乐见的方式开展教育活动,以情动人、以事感人、以理服人。3、学校、家庭、社会相结合的原则。充分整合和利用学校、家庭、社会的各种教育资源,协调各方面力量形成合力。重视发挥家庭教育和社区教育对中小学生成长的积极影响,努力营造良好的社会育人环境。4、与时俱进,开拓创新的原则。既要继承和发扬长期行之有效的好经验和好做法,又要紧跟时代前进的步伐,不断更新观念,在内容、方法、手段和机制等方面积极探索创新。四、活动内容安排(一)建立“弘扬和培育民族精神月”制度。以每年的教师节、国庆节前夕的教育活动为抓手,集中开展宣传教育活动。大力宣传和弘扬以爱国主义为核心的团结统一、爱好和平、勤劳勇敢、自强不息的伟大民族精神。(二)以新学期开学为契机,开展好“几个一”活动⑴开好第一次校会:向全校学生宣传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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