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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员每年须参加年终考核,并将考核结果报送学校人事部门备案。六、全体人员要严格遵守各种纪律和规章制度,并自觉维护实验室的荣誉。
五、实验室客座人员管理暂行办法
一、软件工程实验室为贯彻“开放、流动、联合、竞争”的管理体制,聘请国内外优秀学者为实验室客座人员,以聚集各方研究力量,努力使实验室成为科学研究基地、人才培养和学术活动中心。二、客座研究人员必须符合如下条件之一:1定期在实验室工作;2与实验室有关人员联合指导硕士、博士研究生;3与实验室有关人员联合承担课题或进行科研工作;4与实验室有关人员联合从事开放或管理工作。三、客座研究人员和其研究生,可来实验室申请开放课题,可申请使用本实验室设备,可利用实验室的条件作学术报告,实验室予以安排,并提供服务。四、客座研究人员和其研究生利用本实验室条件进行科研所得成果,均需注有“软件工程国家重点实验室”字样。五、客座研究人员任期一般为三年,以聘书颁发之日起算。如工作需要续聘者,继续发给聘书或续聘通知。六、客座研究人员应发挥在国内外的影响,组织联络和参加国内外学术交流,吸引国内外优
f秀者来实验室讲学、交流、合作。
六、实验室开放课题管理条例
参照国内各国家重点实验室课题基金使用和管理的有关规定,结合我校的具体情况,制定本条例:一、申请范围:凡国内外从事计算机软件工程及其相关领域的科研工作者均可申请本室开放基金,申请前可参见《软件工程国家重点实验室开放基金申请指南》。二、经费使用:为了保证开放实验室正常运行,课题经费中60下拔到课题负责人掌握,另40留实验室统一掌握,用于开支本实验室开放仪器设备费用或机时费、或用于课题研究人员来室工作期间的有关费用。三、成果形式:在开放基金资助下取得的成果,由承担人员所在单位与软件工程国家重点实验室共享,发表的论文应在作者署名前冠有本实验室名称。成果鉴定和报奖由双方共同办理。如申请专利,专利权归原单位所有。四、执行周期:一般为2年,时间从1月1日到第二年的12月31日为止。每年年底进行中期检查。五、基金结题:实验室以召开开放基金成果交流会的形式进行,项目承担者必须来室进行交流,并提交《课题总结报告》和成果的证明材料。报告内容应包括工作总结、课题完成情况、成果目录、软件源程序和论文目录等。并给出优秀、良好、完成、未完成四种评价,优秀者可在以后开放基金申请中优先资助。未完成者,或无正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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