操作证,每两年复审一次。连续从事本工种10年以上的,经用人单位进行知识更新教育后,复审时间可延长至每四年一次;3离开特种作业岗位达6个月以上的特种作业人员,应当重新进行实际操作考核,经确认合格后方可上岗作业。第七条《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第二十五条规定:垂直运输机械作业人员、起重机械安装拆卸工、爆破作业人员、起重信号工、登高架设作业人员等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经过专门的安全作业培训,并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后,方可上岗作业。第八条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接受与本工种相适应的、专门的安全技术培训,经安全技术理论考核和实际操作技能考核合格,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证后,方可上岗作业;未经培训,或培训考核不合格者,不得上岗作业。第九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收缴其特种作业操作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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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一)未按规定接受复审或复审不合格的;(二)违章操作造成严重后果或违章操作记录达两次以上的;(三)经区级医院确认健康状况不适宜继续从事所规定的特种作业;第十条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持证上岗,按规定正确穿戴和使用劳动防护用品。第十一条特种作业人员每年体检一次,不合格者应转换工种。第十二条特种作业操作证应按照规定进行年审,过期未审,按无效证件处理。第十三条综合部安全部应加强特种作业人员管理,建立特种作业人员档案,做好申报、培训、考核、复审的组织工作和日常检查工作。
特种作业人员上岗持证奖罚制度(一)认真执行《劳动法》,贯彻执行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持证上岗工作的规定,同时结合本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特种作业人员上岗持证制度。(二)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持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行业主管部门颁发的特种作业操作证上岗工作,并要随身携带,项目安全员负责对特种作业人员进行检查,对发现一次未持证上岗工作,对其进行教育;两次发现,对其进行经济处罚50元;发现三次,停止其工作,给予开除处理;发现无证从事特种行业工作人员,当即停止其工作,给予开除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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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三)特殊工种定期参加操作证年度复审(两年复审一次)不经复审的操作证无效。项目安全员负责检查,发现持不经复审的特种作业操作证人员上岗工作,视无证情况进行处理。公司安全处随时对其进行检查,如发现无证,操作证不复审的操作人员上岗工作,有权停止其工作,给予开除处理,同时对该项目经理、项目安全员进行100500元经济处罚。
(四)项目工地要准备充足的安全防护用品,并发放到特种作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