聘人员按报名考试人数综合成绩由高至低取前20名;笔试成绩占总分的60。考试科目内容为:2007年国家公务员公共基础知识(主要内容为国家的法律法规、政治经济理论、时政方针、公共管理等基础性知识和写作等相关知识)。3、组织面试、面试时间定为3月18日上午进行;面试工作在市处(1)、招聘工作专班组织指导下进行,两局组织相关人员负责面试工作,并按不少于1:15的比例组织人员进入面试程序。、(2)面试内容程序。一是由进入面试程序人员进行抽签,产生面试答辨先后顺序。二是自我简历介绍;时间控制在30秒至2分钟内。三是现场抽题进行公开答辩,每道题根据答题要求进行时间控制。面试具体内容以《公路法》《省路政条例》、、部《超限运输规定》为主。面试成绩占40,并当场公布成绩。4、体检事项(3月1920日)体检事项经考察确定拟录用的人员,由两区公路局出资并组织安排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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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行体检,委托各区人民医院参照2007年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体检人数原则上按照考试、面试综合成绩总分居前20人进行体检;因体检不符合条件产生差额数的按照考试、面试综合的排序依次进行对等数量的增补。5、公示根据考试、面试、体检,按照招聘岗位取前20名为拟聘用人选;并在武汉公路网站和江夏、东西湖区公路局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公示期间,如群众反映的问题(反映的问题:如考试作弊、资格虚假、考察不合格等)经查属实取消其本岗位录用资格,其录用差额同体检事项(四、4)。6、聘用经考察、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由江夏、东西湖两公路局分别提出聘用意见,并报市处等相关上级单位及部门备案。7、签订岗位协议及相关待遇受聘人员按规定实行1个月的试用期,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协议期为1年,到期根据需要和表现续聘,治超执法人员系内部调剂聘用的按原单位工资标准计发工资。8、培训上岗(3月21至25日)培训上岗(上岗招聘人员,由市公路处按照制定的执法人员培训方案、组并委托市交委党校培训教育中心进行培训,培训完毕后由市交委向省厅申报执法资格证件和执法证件。治超工作开始后,执法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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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件未下发前,由市处统一制作治超执法人员工作证件,市交委法规处盖章认可,执法人员随身亮证佩戴。五、工作要求1、加强组织领导。两局应加强对治超执法人员招聘工作的加强组织领导。组织领导,充分认识执法岗位工作的重要性与特殊性,成立招聘工作专班和工作机构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