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公路处固定治超站点招聘执法人员市公路处固定治超站点招聘执法人员固定治超站点招聘执法工作方案
根据武路字200818号文件精神,结合实际,现制定我市江夏、东西湖区公路管理局(以下简称两局)两个固定治超站点招聘执法人员方案如下:一、组织领导为确保两个部级固定治超站点快速高效运行,切实加强治超执法人员招聘工作的组织领导,固定治超站点执法人员招聘领导小组由下列人员组成:组长:骆寿权副组长:倪立松、王文全成员:万兴良、史庭禄、林化先、张伟、刘斌、汪顺乾、谭宇宁、周晓明、黄朝银、陈玲、何苗固定治超站点招聘工作办公室设在市处路政科,并负责本次招聘工作的组织实施;涉及设立治超站点的单位应成立相应的招聘专班,保障此次招聘工作的对接与有效开展。二、岗位要求1、招聘基本条件(1)、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2)热爱公路事业,、有强烈的事业心、责任感和敬业精神;(3)招聘人员必须是所在单位正式在册职工,、具有大专以
1
f上文化程度,年龄在20周岁以上(1988年3月1日以前出生的),35周岁以下(1973年3月1日以后出生的)。(4)、身体健康,能适应路政执法岗位工作需要。三、程序和办法1、招聘原则招聘原则(1)、本次招聘实行内部招聘,采用考聘结合,公平竞争、择优录用。(2)、思想道德素质与工作能力并重,拟聘人员经组织考察合格方能录用。2、招聘岗位及人数按照省局固定站点治超编制为20人的原则,两站点各配置治超执法人员20人共计40人,具体从事路政治超执法工作。3、信息发布(2008年3月5日)信息发布(。由市公路处招聘工作专班在武汉公路网上发布招聘信息,江夏、东西湖两公路管理局按照方案要求制定本次贯彻方案,并组织传达招聘治超执法人员信息会,在本单位内部组织相关人员按不少于1:15的比例进行报名、填表、备案等相关工作准备(报名表见附件一)。四、招聘考察1、组织报名凡符合上述招聘基本条件和原则要求的人员,均可在规定的时间内到所在公路局招聘办公室(局人事教育科)报名。由局招
2
f聘专班进行审查,经审查符合报名条件者,发同意招聘书面通知,并进行公示(见附件二)。报名时间:2008年3月5至3月10日下午5点止。2、知识考试考试工作由市处招聘办组织,符合条件者需参加市处组织的统一笔试考试(闭卷)。笔试考试于3月12日上午进行,考试地点另行通知;笔试成绩进行公示并通知本人,每个固定站点招r